更新时间:2023-02-17 08:45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6年,是以学校理工优势学科为背景,文理交叉为特色的新型学院。
1986年设立法律教研室,1999年成立法律系,200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4年招收知识产权二学位,2006年成立法学院,2009年获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准设置法学硕士授权一级学科点,2012年获准设置法社会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同年获批“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市法学专业硕士教学实践基地”。2021年参与共建学校教育部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
法学院拥有法社会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权点(含法学、非法学两个方向)。以“夯实法学基础、彰显交叉特色”为指导思想,围绕“双一流”学科目标,建设了法社会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等学科方向,形成了与学校理工优势学科相结合的学科特色。
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为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积极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为全国特别是上海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上海市教委实施上海卓越法学教育计划。
华东理工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依托学校理工科特色,有利于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是上海市首批的六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基地致力于探索创新一套开放、多样、符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能适应、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和国际化进程的卓越法律人才。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是以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院法律系为依托发展成长起来的以文科教育为主、兼具校理科教育优势的文理交叉综合性法学院。本学院注重以能源法、环境法和知识产权法为研究特色,始终坚持科研和教学同步发展,在此基础上着重突出发挥科研实力。
现法学院下设法律系,法律专业硕士(JM)教育管理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法社会学研究中心、能源和资源环境法研究中心、食品药品监管研究中心等机构。现有法社会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法学理论、刑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等五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授权点,包括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监管、律师服务与公司法务、经济法学等研究方向。法学院在编教职人员35名,专任教师2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名,教授8名,副教授12名,讲师7名,有海外留学经历的14名,国内外兼职教授18人。
能源和资源环境法研究中心充分利用了华东理工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科学的优势学科背景,强调文理交叉的研究模式,着眼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制度研究;法社会学研究中心以法律学和法史学硕士点为依托,广泛聚集国内和上海法社会学人形成研究团队,以法律社会学基地为基础,辐射法律文化、法理学(法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领域的学科建设;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广邀国内外专家,整合校内资源,以工业产权制度作为重点研究方向,并积极为科技产业化和科研成果商品化提供法律服务和人才培训。
法学院坚持以科研促教学,倡导科研与教学互动。近年来,法学院教师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和省部级报刊及国外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了许多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规划出版了一系列有影响、具有自身特色的专著与教材,并连年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司法部和上海市等省部级以上课题以及国家立法研究课题。
法学院长期以“宽口径,厚基础,重理论,重能力”为办学宗旨,不断完善课程设置,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以致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此,法学院注重课本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在确保完成国家规定教学任务以外,利用课余时间举办各种法律座谈会、交流会,让学生能够有充分的机会将课本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学院还特别注重教学与国际化的衔接,广邀国内外著名学者共同进行研究。
为让学生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与国家发改委能源办、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上海市人大立法研究所、上海市各级法院、检察院、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环保局、上海市节能办等有关司法机关、政府及非政府部门均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在决策咨询、研究生培养、项目调研、法律业务培训、学生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了成功的合作。
法学院先后与美、英、日、韩、澳、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十余所知名高校签定合作协议,展开各类国际交流项目,搭建了集科学研究、师生交流、学分互认、联合培养等为内容的合作平台。聘请国际知名院士、教授担任学院客座教授,开设短期课程和学术讲座,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每年均与合作学校互派教师访学研究,派出学生海外交流30余人,接收留学生及短期访学学生40余人。每年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家庭困难学生10人左右参与国际交流。
法学专业以“厚基础,强实践,高素质,创新精神,国际视野”为办学的基本理念,重视法学基础理论、法律思维方法、法律职业精神、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实践型人才为培养目标。
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金融机构、科研机构、企业法务部门等,部分毕业生将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
4年,学生达到学校要求后,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