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7 19:18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前身可追溯到中华大学于1922年设立的教育哲学系及华中大学于1924年成立的教育学系。1952年,华中大学、中华大学、国立湖北教育学院、中原大学等院校教育系合并成立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系,1985年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系,1993年成立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05年由原教育科学学院的教育系、教育科学研究所与教育部中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课程研究中心和教育评估中心等单位组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1952年11月3日,华中大学教育系、湖北教育学院教育系(包括之前并入的中华大学教育系)、中原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系等合并,组建了华中高等师范学校教育系,黄溥任系主任,王倘任科主任,新进了9名接受苏联教育专家训练的青年教师。
1953年10月20日,华中高等师范学院更名为华中师范学院,设教育系,黄溥任系主任。
1956年12月10日,邵达成任教育系主任;同时,成立教育科学研究室,黄溥任主任。
1958年11月,教育系设立学前教育专业,主要培养学前教育管理干部和幼儿园师资。
1960年,教育系设教育学教研室、教育史教研室、心理学教研室、学前教育教研室和编译室等机构。设有学校教育专业、心理学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
1961年,常春元任教育系主任。
1966年4月19日,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系等四个系迁至湖北大冶办学,实行半工半读。文化大革命爆发后,迁回本部。
1971年4月,撤销教育系,建立教育革命调查研究组。
1978年3月24日,华中师范学院恢复教育系,王道俊任系主任;同时,创立教育科学研究所,杨葆焜任所长。
1983年6月8日,华中师范学院教育系重新设置学前教育专业和心理学专业。
1985年9月7日,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系,旷习模任系主任。
1985年9月29日,成立华中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陈吉昆任所长。
1988年7月29日,孙绵涛任教育系主任,杨竹生、翟天山、吴金林任教育系副主任。
1992年8月28日,孙绵涛任教育系主任,董泽芳、翟天山、徐宜安任教育系副主任。
1993年11月12日,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系与教育科学研究所合并组建教育科学学院,下设教育系、心理系、教育科学研究所,王庆生(兼)任院长,孙绵涛任常务副院长,刘华山、范先佐任副院长。
1996年1月30日,孙绵涛任教育科学学院院长,王坤庆、范先佐、杨小微任教育科学学院副院长。
2000年9月15日,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换届,范先佐任院长,周洪宇(2001年12月由周宗奎接任)、涂艳国、杜时忠任副院长。
2005年5月,由原教育科学学院的教育系、教育科学研究所与教育部中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湖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华中师范大学课程研究中心和教育评估中心等单位组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涂艳国任院长,杜时忠、邓猛、李玲为副院长。
2023年4月22日,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百年庆典暨校友会成立大会在佑铭体育馆举行。
学院设有教育学系、课程与教学论系、教育经济与管理系、学前与特殊教育系、教育史与比较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师资培训中心、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教育评估中心、课程研究中心、农村基础教育研究中心、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拥有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室、特殊教育实验室、教育科学资料中心和计算机中心等教学科研设施,主办《教育研究与实验》和《教育与经济》两种全国中文教育类核心期刊。
学院现有教育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三个本科专业,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点和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校本科生180人,硕士研究生400人,博士研究生71人,博士后4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91人,专职教师74人,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33人;68人拥有博士学位,占教师总数的92%以上。学院现有在读本科生800余人,硕士研究生800余人,博士研究生300余人,留学生90余人,博士后20余人。
专任教师
教授
岳伟、方 彤 、 王 俊、 王坤庆 、王建梁、 申国昌、 邓 猛 、余子侠 、杜时忠、 但武刚 、李晓燕、
周东明、 杨汉麟、 范先佐、 陈佑清、 周洪宇、 陈 彬、 凌 云、 郭元祥、 涂艳国 、董泽芳、
雷万鹏、 雷江华、 蔡迎旗。
副教授
王 帅 、王 雯 、田友谊 、孙民从、 刘 欣、 欧阳光华 、余学锋、 但昭彬、 李先军、 张 莉、杨杏芳 、周 玫、 罗祖兵、 徐 虹、 夏家发、 郭清扬 、唐 斌、 程红艳、 董 英。
讲师
毛齐明 、王南平、 王莹、 卢 旭、 孙玉梅 、刘来兵、 吴 航、 易东平、 郑 刚 、姚林群、
高 巍、 熊 淳、 戴伟芬。
专业人员
实验员
卢良涛、 彭雪梅。
辅导员
马英、 覃娟、魏宏、王鹏程
图书管理员
代秋菊 、张云芳。
编辑
王学、 肖利宏。
行政人员
王健 、卢治平 、张汉桂、 李静 、胡亦陈 、黄金山、 雷红卫、 谭菁华。
教育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和较强教育科研能力的中、高等师范院校师资、教育科学研究单位和中小学教育科研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受到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技能。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概论、教学论、课程论、德育论、中国教育史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概论、教学论、课程论、德育论、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社会学、教育统计与测量、教育评价、教育研究方法、教育管理学、教育经济学、教育哲学、小学语文及数学教学法
主要实践性环节:教育调查报告、教育实习、毕业实习
学前教育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培养要求:掌握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观察、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具有编制和实施具体教育方案的初步能力;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学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学前教育学、发展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游戏理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概论、教育统计与测量、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社会学、琴法、舞蹈、美术、学前教育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课程、幼儿教育研究方法、中外幼儿教育史、幼儿游戏理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玩具设计与制作、幼儿音乐舞蹈创编与技法
主要实践性环节:教育实习、毕业实习
特殊教育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知识和能力,主要能在特殊教育机构从事特殊教育实践、理论研究、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应掌握特殊儿童心理和教育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受到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进行实际教学并能进行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特殊教育导论、盲童心理与教育、聋童心理与教育、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超常儿童心理与教育
主要课程:特殊教育导论、盲文基础、手语基础、盲童心理与教育、聋童心理与教育、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超常儿童心理与教育、残疾儿童生理与病理、残疾儿童康复、儿童行为障碍与矫正、特殊教育技术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教育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教育科学理论、教育管理技术和方法等知识及实践能力,能在教育行政部门、大专院校、成人教育部门从事业务管理工作,并能在相关学校从事教学的教育工作者。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学和教育科学基本理论,受到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训练,具备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良好素养。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管理学原理、教育行政学、学校管理学、管理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教育行政学、学校管理学、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开发、教育督导、教育经济学、教育科研方法、公共关系学、信息管理、教育概论、中外教育史、教育哲学、教育统计与测量
主要实践性环节:教育实习、毕业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