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汇款

更新时间:2023-06-13 23:54

华侨汇款,它是指国外侨胞和港澳同胞汇给国内亲属的一种汇款。汇入的华侨汇款其性质也属非贸易汇款,但华侨汇款应按侨汇业务核算办法办理。港澳及新加坡各联行汇入的侨汇款,分为直接建立通汇关系,开立帐户往来进行清算,及直接建立通汇关系,汇款头寸通过指定的清算行进行清算两种情况。前者的解付行既是通汇行又是清算行,而后者只是通汇行。国外代理行汇入的侨汇头寸除通过分户汇入外,均通过总行帐户清算。

正文

华侨概况  中国人民早就有侨居国外者。唯清初实行海禁政策,禁民出海贸易或迁移海外居住。1860年开放海禁后,旅居南洋华侨渐多,但大量出国系在鸦片战争之后。这时西方殖民主义者为开发南洋、美洲等地,急需劳动力,乃在华南一带招募、掠卖华工,称苦力贸易。1860年的《北京条约》迫使清政府承认英、法得在通商口岸设馆招工,于是华侨人数大增。20世纪以来,出国华工常受排挤,但旅外经商者仍络绎不绝。估计世界各地华侨和华裔约有3000余万人。

华侨辛勤劳动,对所在地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他们初则胼手胝足,节衣缩食,以至不少人略有蓄积,有的人苦心经营事业成为企业家。他们在海外常受到种族歧视,过着霜欺雪虐、风雨徬徨的生活,具有强烈的爱国热忱,殷切期望祖国强盛,以摆脱他们“海外孤儿”的凄惨形象。他们汇款回国,不仅是为了赡养眷属、培育亲友,还体现着一片爱国至诚。

华侨汇款数量和作用  华侨汇款大约自19世纪三四十年代起,开始具有一定数量,到八九十年代,每年可达数千万元。20世纪初期,呈稳步增长趋势,由1亿元增至2亿元。1926~1931年间,银价持续下跌,刺激侨汇迅速增长,1931年达3.5亿元以上。30年代前期,银价上升,加以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侨汇下降到每年2~2.5亿元,1936年才恢复到3亿元以上。抗日战争时期,华侨继续汇款回国,1940年达18亿元,不过这时法币贬值,按战前币值计,约合2亿元。

以上指经常性的侨汇。华侨以物质接济亲友、举办事业、捐资兴学以及在汇市不利时以物代汇等,均不包括在内。辛亥革命时,华侨踊跃捐输,成为革命财政的重要来源,孙中山曾誉称华侨为“革命之母”。抗日战争中,华侨除回国参战外、还捐输了大量运输、医药器材和军用物资,并兴办生产事业,为抗战作出了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侨汇政策  华侨一直渴望有一个强盛的祖国。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实现了他们的夙愿。人民政府为在经济上维护华侨及侨眷利益,对华侨汇款作出了妥善安排。建国初期,因汇率变动剧烈,曾在国内物价上涨时期实行“原币汇款办法”(银行按解汇日汇价付给侨眷人民币);又在国内物价下降时期实行“人民币汇款办法”(银行按交汇日汇价付给侨眷人民币)。以后华侨汇款剧增,每年达数亿美元。其后,在某些生活用品凭证分配的情况下,对华侨汇款加发侨汇券,凭券优惠购买紧缺物品。银行并对侨汇存款给予优惠利息率。据估计,从1864~1980年,百余年间华侨汇款共约合 108亿美元,而其中大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30年间所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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