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

更新时间:2024-10-17 19:14

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是为了实现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教育强省”和“科教兴粤”的战略目标,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于1999年批准华南师范大学设立的二级学院。这是广东省在新形势下完善普通高校的教育功能,充分利用名牌高校的教学资源,扩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规模,更好发挥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的作用,提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质量和考生毕业率的重大举措。

性质

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教育强省”和“科教兴粤”的战略目标,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于1999年批准华南师范大学设立开放(公开)学院,试办新的开放型全日制自学考试高等教育。

开放学院的设立和招生办学,是我省在新形势下完善普通高校的教育功能,充分利用名牌高校的教学资源,扩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规模,让想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享受国家重点大学的师资资源的同学,开通了升学的渠道。

办学历史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开放学院)正式定名于1999年。华南师范大学高等函授教育始于1955 年,1981 年成立学校函授部, 1987 年 9 月在函授部的基础上成立成人教育学院,是华南师范大学最早成立的学院之一。 1999 年 1 月,成人教育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设有学院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学历教育部、继续教育部、教材服务中心和继续教育研究中心。此外,华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于 1997 年 3 月成立,与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办公;1999 年 6 月学校成立了开放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开放学院设有教学部、学生部、行政部,2000年开始招生。从此,继续教育学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与开放学院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的模式。

2014年,开放学院的重心逐渐从石牌转移到南海,由南海校区作为主要招收继续教育学生的校区,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的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人数逐渐减少。

2016年,开放学院只在石牌校区和南海校区招收学生,大学城至此停止招收学生。

2017年,南海校区开设了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在原有的学历基础课程上增加了实操实训课程、职业素养、就业辅导、带薪顶岗实习等方面的应用型课程,根治了开放学院多年来课程量少、就业率低的问题,提高了开放学院的办学成果。

办学条件

1、教学条件:开放学院利用学校丰富的教学资源和教学设施,按照普通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实行全日制组班教学,主要由华南师范大学的教授、副教授、讲师授课,他们有着多年的自学考试教学工作经验,教学质量保证,对提高学生考试合格率有很大帮助作用。

2、生活条件:开放学院学生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和南海校区,南海校区是学院的办学基地,住宿条件良好,学生来往方便,上课地点主要在校内,学生可在华师校园内多个饭堂就餐。

3.活动条件:学院学生管理机构健全,成立有学生党支部、院团委、学生会,并定期编辑出版《开放学院报》。学生可参加华师组织的有关学生活动,学院定期组织体育竞赛、文艺晚会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不仅为同学们提供了锻炼机会,同时也会充分感受到大学校园浓郁的文化氛围。学生还可以利用学校的有关学习场地和体育设施等。

4.日常管理:开放学院有完善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并配备了相当数量的专职、兼职管理干部和管理人员,每个教学班都配备专职班主任,对学生学习、生活、思想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教育,营造了安定、安静、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招生对象

1、专科专业招收应届普通高考考生,中专、中师、中技毕业生以及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2、本科专业的招生条件较为严格,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必读》的有关规定,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读,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读须加考本专业专科的相关课程,具体要求详见《开放学院招生简章》中的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学生入学后要验核专科毕业证书原件,验核未通过者,取消参加开放学院学习资格,作退学处理

学校区别

1.一般的自学考试辅导班,基本上是应试教育,即考什么就教什么和学什么。而开放学院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制订了一套较完整、规范、严格的教学计划,并实施素质教育,使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各专业除加强专业教育外,还设置了一些以加强学生思想业务素质、拓宽学生专业知识面的选修课,以及以获取某种技能证书为目的的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修。可见,开放学院的教学计划与一般的自考辅导班教学计划有很大的区别,而与普通高校全日制的教学计划很接近。

2.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的办学属于全日制的高等教育,学生可以参加英语四六级、全国计算机等级、专插本招生等要求全日制高校学生能享受的考试。

3.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享受政策性的优惠,各门课程学业综合评定由统考考试成绩+平时学习过程组成,即统考成绩占该门课程总成绩的70%,学习过程考核成绩占30%;该制度可以降低学生的考试压力,按照学校安排的课程上课,平时课堂表现积极,也能把成绩分数补上来。

毕业待遇

开放学院学生参加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学分者,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华南师范大学联合颁发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生,符合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华南师范大学学位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可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由于考试严格,文凭“含金量”高而在国际上得到普遍承认。学生修业期满,如未能按期毕业者,可由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颁发结业证书或学习证明书,并发给就业推荐表。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开放学院毕业生与其他自学考试毕业生一样,在就业、求职、评定职称、出国留学等方面享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同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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