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3 20:34
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辖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辖区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盐务局下设有: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稽查大队。
盐业公司下设有:盐库、营业室、销售科、宣传科。
岳全潮:县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先后担任华县杏林镇团委书记、金惠乡常委副书记、毕家乡乡长、城关镇镇长等职务(期间于1991年9月至1993年7月在陕西省委党校培训班学习),1998年至今任华县盐务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
岳建龙: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盐业公司副经理。
张亚奇: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
华县盐业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为盐务局下属企业,共有干部职工64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5人,现在职职工38人,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