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化青年协会

更新时间:2023-10-10 23:26

华夏文化青年协会,理事会的主持和日常事务领导。协会最高领导人与代表。职权为: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提名副主席、秘书长和理事;发布会内指令;对外代表协会开展工作;领导和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领导和监管本会业务工作。

华 夏 文 化 青 年 协 会

一、核心价值观

文化青年的精神家园

二、宗旨

传承文明,弘扬文化。

三、业务范围

1、联络广大热爱文化事业的有志青年;

2、组织青年学习和交流文化,发展和培养文化青年;

3、举办青年文化活动,开展青年文化联谊,组织青年参加社会公益文化活动;

4、创办文化刊物,编辑出版优秀文化作品;

5、协助、鼓励并指导青年致力于文化产业的创业就业。

四、入会程序

1、有一名正式会员作为介绍人,自主申请者邀请会员管理部门作为介绍人,网上申请者由接洽人作为介绍人。

2、提交个人信息和至少一份代表作品(作品包含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策划案例以及个人文化业绩等)

五、组织机构

1、会员代表大会:

职权为: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重大决策和人事任免。

2、理事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职权为: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修改章程,制定内部重要管理制度;开展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和联络。

3、主席:

理事会的主持和日常事务领导。协会最高领导人与代表。职权为: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提名副主席、秘书长和理事;发布会内指令;对外代表协会开展工作;领导和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领导和监管本会业务工作

4、常务副主席:

协助主席处理重大事务和协会决策,主席不在,代行主席职权。并负责协会监督检查工作。

5、副主席:

协助主席和常务副主席根据分工重点领导有关工作。

6、秘书长:

主持常设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主持总部的日常工作。

7、秘书处:

主要负责行政事务和后勤管理,档案、证件管理,组织联络与协调,财务与经费管理,日常事务管理、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人才储备与人事管理工作,编制管理与会员教育。

华夏文化青年协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开展其业务工作,接受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认真致力于华夏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成立于200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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