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17:27
单县盐务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菏泽市盐务局,接受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双重领导。
菏泽盐业公司单县分公司是菏泽盐业公司的直属分公司,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2010年6月,菏泽盐业公司对县级公司进行整合,决定将菏泽盐业公司单县分公司、成武分公司合并为菏泽盐业公司三分公司,办公地点设在单县分公司,形成供应人口170万左右,盐的年销售总量1万吨,其中小包装食盐4900吨的区域性销售中心。
同时,保留单县盐务局、成武县盐务局的牌子。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
据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盐政管理工作,对全县盐政执法实行统一领导,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各类盐业违法案件,履行盐业行政执法职责;培训,管理盐政执法人员,为行业和社会提供有关盐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根据省、市计划安排和市场要求,统一平衡全县的销、存,安排协调运、销、存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四、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工作。承担全县盐业专营业务,按国家政策,法规要求组织经营销售,保证食盐“三率”的完成,保证市场供应。
五、管理县盐业公司的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和评价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搞好盐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政法工作带动经济工作,发展盐行业。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监销站、盐政稽查队。
时圣轩:单县盐务局局长、菏泽盐业公司三分公司经理。
附注:单县盐业分公司最后一任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