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07:48
单边行动计划是指在巴以和谈失败、中东和平“路线图”计划实施受阻的情况下,以色列单方面实行“脱离”巴勒斯坦人的计划。
2003年11月,以色列总理沙龙首次提出“单边行动”计划的意向,并于12月底开始拟订相关方案。这一计划出笼后遭到以国内极右势力的强烈反对。为继续推行其计划,沙龙修改了原计划中一步到位的做法,决定分4个阶段拆除加沙地带全部21个犹太人定居点和约旦河西岸的4个定居点。
2004年6月6日,以内阁通过了这一计划。6月9日,以政府公布了实施计划的时间表,计划在2005年底前完成这4个阶段的撤离工作。
2004年9月14日,以色列安全内阁在沙龙的主持下通过了定居者补偿方案。9月26日,司法部公布了包括定居者获得补偿金的规定等150多项条款的执行草案。10月24日,以色列内阁通过了撤离赔偿法案,该法案对单边行动计划中撤离的定居者作出具体的赔偿规定。
2004年10月26日,以色列议会进行表决,以简单多数通过了单边行动计划。
2004年11月3日,以色列议会一读通过了沙龙提交的撤离赔偿法案。根据规定,法案获得议会通过后才能正式成为法律。一旦该法律生效,沙龙将有权下达撤出定居点的命令。为了使撤离赔偿法案在议会顺利通过,以议会财经委员会将赔偿金额从原来的约7.5亿美元提高到10亿美元。
2005年2月16日,以色列议会通过了单边行动计划的撤离赔偿法案,从而为该计划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证。同年8月7日,以色列内阁以17票对5票的表决结果,最终通过从加沙地带撤离的单边行动计划第一阶段行动计划。
根据这一计划,以将单方面从其在1967年中东战争中占领的部分巴勒斯坦土地上撤出,重新部署以国防军,并重新确定部分犹太人定居点的位置,建立一条以色列更容易防守的“安全边境线”。该计划的核心是通过撤出所有位于加沙的定居点和部分加沙的定居点来实现与巴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