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4 17:45
南乐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科级建制事业单位,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垂直管理,隶属于濮阳市盐业管理局。
南乐县盐业公司负责全县食盐、小工业用盐、农、渔、牧业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业管理局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盐业管理条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订全县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省、市计划安排,编制全县盐业调拔、储备、购销计划,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用盐计划管理,负责全县盐业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报批和管理。
3、依法进行盐政执法,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4、负责全县碘盐质量检查、监测、保障碘盐供应。
5、参与盐税、盐价政策的调研、测算和方案制订工作。
6、负责国家储备盐及国家有关专项资(基)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7、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
8、承办县政府及市盐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办公室 、财务股、业务股、盐政股(盐政稽查队)。
杨朝军:南乐县盐业管理局局长,负责盐业局全面工作。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