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商务局

更新时间:2024-10-27 13:28

南充市商务局是南充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商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内贸外贸的相关政策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商务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务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中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服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特许经营活动、特殊流通行业等的监督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以及美容美发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技术进出品情况的统计工作。

(八)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九)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做好涉及本地区企业反倾销案件信息统计工作,建立信息报送系统,评估国外反倾销对本地区出口贸易的影响。

(十)参与制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市内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按照责任分工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组织管理我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省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二)牵头负责全市会展业务的促进管理工作;管理我市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南充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三)规划全市开放平台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外向型经济全面发展。

(十四)规划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茧丝绸管理的法规政策;负责制定全市茧丝绸行业国内外贸易的发展规划,指导蚕桑综合产品开发,协调茧丝绸行业贸、工、农产业化发展。

(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市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市商务局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外商投资管理相关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市商务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2.外国投资者并购安全审查相关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3.会展管理相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参与促进会展业务发展,负责博览事务,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文电、公文处理、会议会务、政务督办、绩效考核、机要档案、保密管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综合治理、公车运行、政府采购监督、基本建设等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工作制度;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法规信访审计科。

承办全市商务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负责本局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来信来访工作;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商务行政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服务业发展协调科。

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督促贯彻落实;汇总分析全市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建议;推进全市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市场体系建设科。

负责建设完善涉及国内贸易市场规划体系;制订本区域国内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措施;促进商贸服务业行业发展工作;编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推广现代流通方式,推进流通标准化;推进农村市场和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承担对汽车流通、拍卖、租赁、商业特许经营、旧货流通等行业的监管任务;负责商务系统行业扶贫、环保(河长制)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美容美发行业;促进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市场运行调节科。

负责内贸行业统计、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推进商务诚信建设、质量建设;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按规定承担药品流通相关管理工作;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牵头协调行业安全,抓好反恐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市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对外贸易科(南充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负责拟订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加快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设外贸促进体系,指导赴境外各种经贸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研究提出促进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促进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负责开放型平台体系建设;负责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监督检查;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对外经济合作科(物流与口岸科)。

负责指导和协调对外经济合作,促进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合作业务;负责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负责抓好重大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会、协会的联系与交流;参与制订外商投资中长期规划,指导协调我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牵头推进全局招商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物流与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市物流产业和口岸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市级重点物流口岸项目库(含物流集聚区)并推动实施;负责市级及以上物流与口岸专项资金(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并推进实施;负责全市物流口岸企业、市场的培育,负责推进物流口岸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负责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场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与发展;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茧丝绸科(南充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市茧丝绸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开拓国内外市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茧丝绸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市蚕茧收购和茧丝绸发展协调工作;审核申报国家茧丝绸资金项目,并负责跟踪项目落实;掌握茧丝绸行业经营动态,指导协调茧丝绸行业实施品牌战略,以及对外形象宣传及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指导茧丝绸相关协会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自贸综合协调科。

负责拟定自贸协同改革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研究自贸协同改革重大问题;发布协同改革先行区相关公共信息,综合评估运行情况;负责自贸区南充协同改革先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的组织实施;负责与省级相关部门以及自贸协同改革区各片区有关协同改革事务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项试验任务的落实以及自贸协同改革目标管理、考评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制度创新与改革科。

承担统筹推进商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梳理国、省发布复制推广事项清单,编制除仅需国家、省级层面改革事项以外的市、县级复制推广清单,以及创新事项、案例,推动全市各经济功能区开展复制推广工作;督促指导自贸协同改革区片区编制各片区重点复制推广事项清单及实施;编制发布年度南充复制推广评估报告;研究推动出台并指导实施自贸协同改革区及商务领域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创新政策;指导各片区做好政策法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电子商务与信息化科。

负责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拟定并实施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意见;推动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推广与运用,促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基地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配合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配合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地方性标准和规则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商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出国人员政审和遴选推荐驻外商务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对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服务及监管,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联系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负责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党建工作科。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工、青、妇等机关群团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防邪等工作;负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直属单位

(一)南充市商务发展事务中心。

负责商务系统的人才交流及短期培训;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服务,以及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维护;负责内贸消费促进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协助市商务局组织企业开展经贸促进活动等工作。

(二)南充市自贸协同服务中心(南充市物流与口岸服务中心)。

负责协同改革先行区开放平台、数据信息库等载体的申报、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协同改革先行区产业经济等相关数据、公共信息等的收集、分析和报送;负责协同改革先行区政策咨询、企业开办、人才培训、学术交流和技术推广等综合服务;协同相关单位做好协同改革先行区营商环境建设、产业发展规划、综合运行评估等服务保障工作;为物流与口岸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物流与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市物流发展、口岸建设管理等重点课题研究、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全市物流产业与口岸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汇总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市物流口岸项目和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全市物流与口岸政策咨询、培训组织、会议承办和交流合作等综合服务;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李彬

副局长:吴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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