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16 15:13
南刘是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丹朱镇下辖村,位于长子县城正东,人口1435人,共377户,党员48人,村内设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三个委员。
我村耕地1856亩,村内以外出务工为主,在家以种大棚为主,日光大棚57座。
2008年曾荣获县里先进集体美誉。
为构建和谐社会发展我村经济,做到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率领村民共奔小康,特定以下村规民约:
1、认真学习、宣传、执行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响应政府号召。
2、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赡养老人,教育子女,邻里和睦,团结互助,照顾孤寡老人,帮助五保户、困难户和残疾人,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3、绿化、美化环境,搞好家庭和个人卫生,防止疾病流行,开展有益的文娱活动。
4、学科学、学文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搞好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
5、禁止偷盗、赌博、打架斗殴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健康民俗,搞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维护农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证村民的权利和利益。
6、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7、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8、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9、建房应服从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10、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