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3 18:28
负责宣传贯彻《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辖区内烟草市场实行专卖管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合法权益。负责宣传贯彻《烟草专卖法》和《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辖区内烟草市场实行专卖管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合法权益。
(二) 负责对辖区内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变更、歇业、注销、管理工作。并对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单位和个人经营的烟草专卖品实施管理与监督。
(三) 负责依法维护正常的卷烟流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查处违法案件。对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的,按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进行处罚。
(四)做好对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服务,完善卷烟访销配送体系,以优质的服务做好卷烟营销工作。
(五)负责专卖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律法规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和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领导成员及分工
局长:余志加,主持全面工作,直接管理办公室、财务室、综合室;
副局长:易文革,分管机关党务、工青妇、计划生育、纪检监察、金创、金叶并协助局长经理管理办公室、综合室工作;
副局长:曾斌,分管营销工作,直接管理客户服务分部与物流配送部;
副局长:汪永宏,分管专卖执法、内部监管工作,直接负责专卖股;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