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17: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0年1月29日,前身是南宁市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南宁市竹溪大道88号。至2014年9月,全院共有在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259人,合同制工作人员76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0年1月29日,前身是南宁市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南宁市竹溪大道88号。至2014年9月,全院共有在编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259人,合同制工作人员76人。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立案,刑事审判第一、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庭,行政审判第一、二庭,以及审监、理赔、执行共14个审判、执行业务庭(局),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组(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处、司法警察支队、研究室、机关党委等8个司法政务和后勤综合职能部门,此外,还有审判质量监督办公室,审委会办公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等三个内设机构。
近年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和自治区高级法院关于司法改革的统一部署,勇于承担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审判机制改革创新。在全区率先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被告人服判息诉效果凸显;率先全面铺开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方式和推行民事案件速裁审判方式,提高案件审判效率;率先实现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在全市范围全覆盖,推进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审理改革。2013年以来,南宁市中院继续深化改革,相继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审判长负责制、裁判文书简化、驻监所法庭和远程视频讯问室建设等改革试点,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南宁市中院多次获得广西法院系统“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一等奖,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等10多项全国性集体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