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13:07
近几年,南山区委区政府全面实施“三区一高地”战略(建设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先行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样板区、和谐社会建设示范区和教育科研高地),大力实施“大孵化器”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建设“大沙河创新走廊”,建成28个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园,区域创新优势不断巩固。
五年来,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翻了一番,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都增长了近两倍;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快速成长,腾讯、中兴通讯、迈瑞生物的年产值分别增长了6倍、2.5倍和1.5倍。在刚刚结束的区第六次党代会上,新一届区委领导班子确定了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这就是:举自主创新大旗,树国际城市标杆,全面建设宜居宜业的国际化海滨城区。未来,南山区科技创新工作将充分发挥区域科技创新资源相对集中的优势,进一步全面实施“大孵化器”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实现科技创新事业的全面、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南山区于199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地处深圳经济特区西部,东临深圳湾,西濒珠江口,北靠羊台山,南至内伶仃岛和大铲岛,与香港元朗隔海相望。面积约182平方公里,下辖8个街道办事处和98个社区居委会。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研究起草有关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编制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各类科技基金等有关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全市科技项目立项、筛选、审核、论证、鉴定、验收。
(六)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全市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攻关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计划的制定并指导实施。
(七)编制全市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园区的建设规划、审批、验收,并组织实施。
(八)审批和监督管理技术贸易机构,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依照有关法律、条例对技术贸易、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十)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指导全市民营科技工作。
(十一)负责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市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科技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学技术工作的宏观管理与统筹协调,促进农牧业科技进步、企业科技进步、社会事业科技进步,推动科普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牧区科学技术推广网络、培训体系,充实加强科学技术服务队伍,对农牧民进行科学技术培训,实行绿色证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