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1 21:45
南山城镇,隶属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地处清原满族自治县东部,东与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县小杨乡接壤,南与吉林省柳河县向阳镇相邻,西与湾甸子镇、英额门镇相连,北与草市镇为邻。辖区面积426.88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南山城镇户籍人口29503人。
清、民国初年,属柳河县。
民国十四年(1925年),清原设治,划归清原县。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为村治。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设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2月,设南山城乡。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复为三区驻地。
1956年,撤区设乡,属草市区。
1961年,成立甘井子公社。
1962年,成立杨树崴公社。
1985年,撤乡建镇。
1999年,杨树崴并入。
2000年,甘井子并入。
1958年7月,草市区下辖3个管理区(南山城、甘井子、杨树崴)。
2011年末,南山城镇辖大北岔、大枉沟、三胜堡、南山城、朝鲜族、苇塘沟、东五里堡、靠山屯、南小堡、龙头堡、太平甸、大秧上堡、三道河、杨树崴、九道沟、四道碱场、黑石头、甘井子、秀水甸、下堡、中堡、三道岭、东庙、二道河24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28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南山城镇辖1个社区、24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南山城村古城路3号。
南山城镇地处清原满族自治县东部,东与吉林省梅河口市海龙县小杨乡接壤,南与吉林省柳河县向阳镇相邻,西与湾甸子镇、英额门镇相连,北与草市镇为邻。辖区面积426.88平方千米。
南山城镇地处长白山脉延续部位,属多山丘陵地带,境内最高点西大楼位于大枉沟村,海拔880米;最低点位于南小堡村,海拔264米。
南山城镇境内河道属柳河流域,流域面积395平方千米,年径流量1.1亿立方米。英额河,境内流长5千米,流域面积18.4平方千米。
南山城镇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主要有硅石9000吨,铁、花岗岩、草炭土16万吨,英石、铜、镍等;拥有林地43万亩。
南山城镇主要自然灾害是洪涝灾害。最严重的一次洪涝灾害发生在1995年7月29日,冲毁房屋39间,冲走农田860亩,受灾人口37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2600万元。
2011年末,南山城镇辖区总人口30625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210人,城镇化率10.5%。总人口中,男性15598人,占50.93%;女性15027人,占49.07%;14岁以下5513人,占18%;15~64岁18375人,占60%;65岁以上6737人,占22%。总人口中,以满族为主,达17640人,占57.6%;汉族12595人,占41.1%;另有朝鲜、锡伯、回等少数民族390人,占1.3%。人口出生率7‰,人口死亡率6‰,人口自然增长率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73.5人。
2017年末,南山城镇总人口27688人。
截至2018年末,南山城镇户籍人口29503人。
2011年,南山城镇农民人均纯收入7231元。
2011年,南山城镇财政总收入3213万元。一般预算收入2817万元,是2005年的25倍。
南山城镇耕地面积7.6万亩;林地面积43万亩。
2011年,南山城镇农业总产值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农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2%。
2011年,南山城镇粮食作物以玉米、水稻为主。生产粮食41175吨,其中水稻10657吨,玉米30042吨。主要经济作物为食用菌,食用菌种植业以香菇、黑木耳为主,生产香菇340吨,产值204万元。畜牧业以饲养黄牛、肉鸡、生猪为主,黄牛饲养量9942头,年末存栏4800头;肉鸡饲养量96万羽,年末存栏218万羽;生猪饲养量13223头,年末存栏7836头;畜牧业总产值19779万元。
截至2011年末,南山城镇累计造林19万亩,其中防护林4万亩,经济林2.6万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3.9万株,林木覆盖率58.7%,活立木蓄积量282万立方米。
2011年,南山城镇工业总产值达到8000万元,比上年增长60%;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家,职工260人。
2018年,南山城镇有工业企业11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2个。
2018年,南山城镇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2个。
2011年末,南山城镇有幼儿园6所,在园幼儿260多人,专任教师14人;小学5所,在校生1270人,专任教师12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476人,专任教师5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均达100%。
2011年末,南山城镇有农家书屋23个,藏书65000册;电影放映站1个,年放映286场次,观众达24000人次。
2011年末,南山城镇有卫生院2所,村级卫生室24个。专业卫生人员58人,其中执业医师3人,执业助理医师5人,注册护士3人。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71万人,参合率85%;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均为0。
2011年,南山城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35户,人数182人,支出111.51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10户,人数1860人,支出274.32万元,比上年增长10.4%,月人均122.9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72人,支出28.8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57人,支出43万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2595人次,支出11.74万元;农村临时救济350人次,支出10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00人。
2011年,南山城镇有县级公路湾甘线过境,长13.2千米;草大线过境,长18.8千米;河大线过境,长12千米;大二线过境,长5千米;三姜线过境44.5,长千米;石北线过境52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