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4-02-07 10:38

南平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南平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历史沿革

民国38年5月,闽北大部分县解放,9月境内设2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即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建瓯;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南平。

1950年3月,为便于与民国建制的识别,省人民政府通知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冠以驻县名。4月1日,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名建瓯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名南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9月27日,建瓯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迁至建阳,改称建阳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1月1日,建阳、南平两公署分别改称福建省建阳区专员公署、福建省南平区专员公署。

1955年3月,又分别改称建阳专员公署、南平专员公署。

1956年3月26日,撤销建阳专员公署,所属各县划归南平专员公署。

“文化大革命”中,1967年2月19日成立南平地区革命造反委员会。3月18日。南平地区革命造反委员会改称南平地区革命委员会。

1968年5月15日,根据福建省军区的指示,改称为南平专区革命委员会。

1970年9月,南平专区驻地迁驻建阳。

1971年7月1日,正式挂牌称建阳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3月,撤销建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福建省建阳地区行政公署。

1983年10月,邵武撤县建市。

1988年10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建阳地区驻地迁回南平,

1989年1月1日,正式更名为南平地区行政公署。

1989年8月,崇安撤县设市更名为武夷山市。

1992年12月,建瓯撤县设市。

1994年3月,建阳撤县设市。

1994年9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平地区设立地级南平市,原县级南平市同时改设为延平区,南平地区建制至次年1月18日终止。

201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建阳撤市设区,以原建阳区的行政区域为建阳区的行政区域;南平市政府驻地由南平市八一路439号迁至南平市建阳区南林大街36号。

政府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南平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组成部门

南平市发改委

南平市工信局

南平市教育局

南平市科技局

南平市民宗局

南平市公安局

南平市民政局

南平市司法局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人社局

南平市住建局

南平市水利局

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南平市林业局

南平市商务局

南平市卫健委

南平市审计局

南平市统计局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南平市人防办

南平市国资委

南平市应急管理局

南平市交通局

南平市体育局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南平市医疗保障局

南平市信访局

南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南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南平市城市管理局

现任领导

市长:林建

副市长:张朝阳 何明星 洪永新 杨新强 林湫 龚志阳(女)、魏敦盛

秘书长:林忠民

副秘书长:周安有

地理位置

南平市地处福建省北部,武夷山脉北段东南侧,位于闽、浙、赣三省交界处,俗称“闽北”,介于北纬26°15’—28°19’东经117°00’—119°17’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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