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7 17:59
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隶属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领导,是国家依法设立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
2012年6月14日,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移交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属地管理。
一、办公室
负责电文、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络工作。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二、政治部
负责本院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三、第一检察部
负责办理本院受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刑事申诉案件。
四、第二检察部
负责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五、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及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负责检察技术工作。负责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
六、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保护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的现场;执行传唤、拘传、并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参与搜查及送达法律文书;执行题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七、检务保障四科
负责本院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晖
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军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晓红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巧民
副检察长:熊水平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许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