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25 18:35
民国元年(1912年),南柏舍镇境域属赵县东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赵县四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属赵县二区。
1954年,设立南柏舍乡。
1958年,成立南柏舍公社。
1958年12月,撤销赵县,并入宁晋县。
1961年,复置赵县,属之。
1984年,复置南柏舍乡。
1989年,撤乡,改置南柏舍镇。
1996年,杨家郭乡并入。
2011年末,南柏舍镇辖20个行政村:南柏舍、安柏舍、北柏舍、曹柏舍、李柏舍、东柏舍、徐家寨、唐家寨、河西寨、北李家疃、南李家疃一、南李家疃二、高庄、俞家岗、许家郭、杨家郭、郑家郭、王家郭一、王家郭二、王家郭三。
截至2021年10月,南柏舍镇辖20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南柏舍村。
南柏舍镇地处赵县东部,东与范庄镇接壤,南与邢台市宁晋县换马店镇为邻,西与赵州镇毗邻,北接韩村镇,行政区域面积58.25平方千米。
南柏舍镇境内有汪洋沟河流经。
南柏舍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旱涝、风灾、低温、霜冻、雷击等。雹灾平均5年3遇,最严重的一次冰雹灾害发生在2004年6月22日,降雹时间约14分钟,涉及境内河西寨、北柏舍、徐家寨、唐家寨4个管理区,受灾面积达1.8万亩。风灾一年四季均有发生,最严重的一次风灾发生在2009年8月26日,造成2.6万亩玉米受灾,减产14万千克。
南柏舍镇境内有地下水资源。南柏舍镇有耕地面积7.14万亩,全部为水浇地。
2011年末,南柏舍镇总人口41829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599人,城镇化率8.6%。另有流动人口167人。总人口中,男性21953人,占52.5%;女性19876人,占47.5%;18岁以下9885人,占23.63%;19—35岁12047人,占28.80%;36—60岁14009人,占33.49%;61岁以上5888人,占14.08%。总人口均为汉族。2011年,人口出生率13.08‰,人口死亡率6.1‰,人口自然增长率6.9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718人。
2017年末,南柏舍镇常住人口为41362人。
截至2018年末,南柏舍镇户籍人口有43858人。
根据赵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南柏舍镇常住人口为33046人。
2011年,南柏舍镇财政总收入0.3335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0.071亿元,比上年增长12%。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37万元,增值税35万元,企业所得税42万元。
2018年,南柏舍镇有工业企业83个,其中规模以上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5个。
2011年,南柏舍镇实现农业总产值3.44亿元。
南柏舍镇粮食作物以玉米、小麦为主。2011年,南柏舍镇生产粮食6.23万吨,人均1489.4千克,其中小麦3.40万吨,玉米2.82万吨。2011年,梨果种植面积2万亩,产梨152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1.12万亩,产量5.5万吨,主要品种有西红柿、黄瓜、茄子、白菜、菠菜等。
南柏舍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南柏舍镇生猪饲养量5.61万头,年末存栏1.59万头;羊饲养量0.44万只,年末存栏0.19万只;家禽饲养量97.26万羽。
南柏舍镇以建材、食品加工、淀粉、纺织、生物制药、纸箱等行业为主。
2011年,南柏舍镇实现工业总产值38亿元。拥有工业企业51家,职工4800人。
2011年末,南柏舍镇有商业网点224个。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20.6亿元,比上年增长11%。城乡集贸市场8个,年成交额0.9亿元。
2011年末,南柏舍镇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4亿元,比上年增长15%。
2011年末,南柏舍镇有幼儿园11所,在园幼儿600人,专任教师15人;小学9所,在校生2988人,专任教师139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052人,专任教师62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8.9%,小升初升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100%。2011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760.8万元,比上年增长28%。
2011年末,南柏舍镇有镇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20个,各类文化专业队38个,各类图书室8个,藏书1.1万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达220人。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0.8万户,入户率80%。
2011年末,学校体育场11个,60%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56%。
2011年末,南柏舍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2个,门诊部(所、室)20个;病床75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8张;固定资产总值53万元。专业卫生人员67人,其中执业医师19人,执业助理医师15人,注册护士6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8.2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
2011年,南柏舍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7户,人数85人,支出18.99万元,月人均186元;城市医疗救助8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180人次,共支出3.5万元,比上年增长3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11户,人数1107人,支出171.4万元,比上年增长181%,月人均129元,比上年增长33%。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7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9.50万元,比上年增长14%。社会福利费1.44万元,比上年增长122%;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8万人,参保率92%。
2011年,南柏舍镇有电信企业3家,服务网点24个,固定电话用户0.4万户,电话用户普及率85%;移动电话用户0.9万户,宽带接入用户0.289万户。
南柏舍镇有L32省道经过境内。
南柏舍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南柏舍村而得名。
许家郭汉墓,原称“廉颇墓”,位于赵县杨家郭村东,许家郭村北200米处。墓丘高达7.5米,南北长达60米,东西宽50米,面积约3000平方米。1993年,许家郭汉墓被公布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4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将南柏舍镇列为全国重点镇。
2021年10月,荣获2020年河北省卫生乡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