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00:53
本单位是南漳县政府组成部门,本文将概括其单位职责和内设机构情况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印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保密安全、工作督办等工作;承担财税政策研究、《南漳财政志》编纂工作。
2、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及镇(区)财政所的干部人事、工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县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以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县直财政系统所属单位和全县镇(区)财政所离退休干部工作。
3、综合科。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审核上报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的确定;拟订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制度,组织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4、法规税政科。负责各项财政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地方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条款的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财政普法工作;承担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通过税收调节全县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负责地方税收政策调研,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和分析;承办地方税收退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负责涉及局直属单位的产权纠纷。
5、预算科。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等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县级预算调整事宜;承担县级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的审核汇总工作;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预算指标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的建议,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监控管理机制;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承担地方国防方面财务和资金管理工作;编制和组织执行全县非贸易外汇收支计划,承担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结算限额管理和用汇审批工作。
6、国库科。承担全县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拟订配套实施意见;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全县财政专户和县级预算单位账户;负责财政决算和县级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测算、拨付以及对下资金调度;办理县级收入退库。
7、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8、教科文科。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财务制度;拟订有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具体工作;承担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9、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改革、交通、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地方建设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按规定管理资源性资产权益;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和项目安排;提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
10、农业科。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组织、管理和落实国家惠农政策补贴资金;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11、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地方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障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和核算工作;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汇总审核县级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12、企业科。负责经济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参与国有企业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和股份制改革等工作,参与监缴国有资产收益;拟订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有关财政性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13、金融科。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监管工作;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县政府外债信用评级工作;承担国债发行、兑付和国债市场监管工作;拟订政策性金融贷款项目建设计划。
14、商贸科。承担商务、粮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内外贸流通及供销、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有关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重要生产生活资料专项储备等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全县粮食风险基金。
15、国际科。研究分析国际国内财经形势,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与国际金融组织财经合作事宜;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担保及与上述贷款配套使用的联合融资项目的申报、前期准备、评估谈判、转贷(赠)及偿还工作,并监督其资金使用;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16、绩效评价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负责制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承担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纠纷调处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测算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用定额及配备标准;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处置和闲置资产的调剂利用;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的审批备案和监督管理;统一发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信息;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绩效评价制度、标准、方法和评价规程;负责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资格的管理和监督;负责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评估纠纷的仲裁和违规案件查处等工作。
17、信息科。拟订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推进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承担县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编制年度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组织开展财政业务应用系统的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
18、产权管理科。负责全县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拟订全县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办法、制度;审核国有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方案;监督、规范和指导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
19、企业改革发展科。负责审核县属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和实施意见;研究拟订全县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和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统计信息网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和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中资产损失核销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
20、资产经营收益科。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和资产处置等资产收益收缴;负责承担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收缴、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21、信访科。负责接待、受理、交办、转送涉及财政的信访事项;参与全县重大集体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的研究、分析和处理;提出改进、完善信访工作建议;建立规范的财政信访工作程序、制度和机制。对镇(区)财政信访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2、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承担政府性债务清理、统计、分析和上报等日常性工作;研究中央和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定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举借审批、债务预警、偿债渠道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债务监控管理机制;研究提出化解历史债务的政策建议,并承担相关工作;负责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等工作;编制县级政府性债务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预决算;管理县级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专户;指导镇(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章程分别设置。
二、县财政局所属单位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南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内设机构:综合科、计财科、项目科。
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向农民群众和社会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和法规;组织调查农业后备资源和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人员培训、统计、文档及信息管理等工作。2、组织项目实施管理。负责立项前的调查准备、建立项目库、确定推荐项目和组织评估论证等;负责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的申报、批复、实施和检查验收、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等。3、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负责资金的筹集、支付、报帐、办理借款、回收资金及财务管理等。
(二)南漳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设机构:综合组、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组、乡镇配套改革组。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承办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综合组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参与农村配套改革政策性研究。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组负责研究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指导农村义务教育工作。乡镇配套改革组负责研究乡镇配套改革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指导乡镇配套改革工作。
(三)南漳县会计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会计人员管理科、会计管理监督科、会计制度管理科。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会计法》;2、引导、监督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3、加强会计事务管理。4、负责本行政区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初级)考试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工作;5、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
(四)南漳县农村财政管理局
内设机构:综合科、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科、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科、农村税费征收管理科、乡镇财政管理科、农村综合改革科。
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惠农政策;2、监督管理有关涉农资金;指导全县农村财政管理工作;3、参与组织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及其他中心工作。
(五)南漳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稽查科、计财科、票据科、征管一科、征管二科、征管三科。
主要职责: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和实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2、建立“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帐户”通过“收支两条线”管理,对本级非税收入进行汇缴结算和监督管理;3、负责本级非税收入票据的监督检查;4、负责审核汇总、编报本级非税收入预算;5、负责非税收入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南漳县人民政府财政监督局
内设机构:综合科、财政内部监督科、审理科、预算收入监督科、财务监督科。
主要职责:1、组织检查全县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2、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案件;3、监督内部各科室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执行情况。
(七)南漳县国库集中收付局
内设机构:综合科、专户科、审核科、支付科、总会计科、核算科、监督科。
主要职责:1、负责全县纳入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2、负责编制核算单位的年度会计预算、决算;3、对拨付的财政直接支付资金进行核算;4、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收付信息数据库及运行维护系统。
(八)南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内设机构:预算管理科、采购审监科。
主要职责:1、负责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支付政府采购资金;2、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监督采购人在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3、确认本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4、审查、管理政府采购合同,负责受理合同备案;5、受理供应商的投诉,并及时作出处理;6、组织政府采购专业人员培训;7、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8、处理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法活动;9、受理政府采购行政复议,办理应诉事项;10、拟定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11、负责小汽车的编制管理。
(九)南漳县政府采购中心
内设机构:综合科、采购科、招投标科。
主要职责:1、组织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2、组织实施由财政拨款的政府采购项目;3、受其他采购单位的委托、代理采购或组织采购招标事宜;4、办理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政府采购事项。
(十)南漳县财政学校
主要职责:1、负责财政、财务会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2、负责成人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以及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南漳县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维修、物资采购、打字文印、基建房产管理、环境卫生绿化、安全保卫等综合性后勤服务工作。
(十二)南漳县财政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1、负责金财工程实施的决策、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2、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管理规范;3、管理本级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4、指导下级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5、承担本级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6、制定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
7、指导下级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管理中心工作;8、负责县财政局局域网的内部电脑病毒防范和安全管理;9、办理县财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南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财政重大投资项目的财务审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并作出评审报告
(十四)南漳县财政科研所
主要职责:1、负责全县财政工作研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2、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理论、政策调研课题任务;3、指导全系统开展财政调研活动。
(十五)南漳县财政干部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1、负责财政系统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培训的保障服务工作;2、承担旅游接待、会议服务等任务。
三、镇(区)财政所
主要职责:1、负责承担财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农村财务管理、零户统管、预算外收支管理等工作。2、受政府委托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债务化解等行政管理职能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扶持、服务等政府职责。3、承担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5月1日,被湖北省财政厅评为“2019年度湖北省财政监督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