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民政局

更新时间:2023-12-02 20:08

南皮县民政局,简称县民政局,是南皮县人民政府一个职能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主要职能:社会救灾救济救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民间组织管理。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县行政区域及乡镇、社区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转变职能。县民政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机构职能

南皮县民政局职能

行政区划管理;地名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城镇退伍义务兵、退役士官接受安置和干休所管理:光荣院管理;农村五保敬老法规实施、敬老院管理的监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烈士陵园和革命烈士遗物、纪念物管理;民政统计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涉老法规落实,老龄人工作实施;殡葬改革事务管理;福利企业管理。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职责:文件收发。各类信息上报下传。会议召集安排,文书、人事档案管理。各类局制文件起草。在职人员人事、工资管理。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审上报,技术工人普级上报。业务、理论知识培训。老龄工作管理。

计财室

职责:局机关财务预算。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审核报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因定资金的处置。离退休人员工资管理。

社救股

职责:接收、收集灾情信息,灾情核查,上报。对灾民实施救助。组织社会捐赠并接受捐赠款物。对城镇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管理。

基政股

职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组织管理,协调解决村委会换届选举和任职期间的违规问题,村务公开监督检查,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业务培训。民间组织年检,行政区画图绘制。县域边界勘定及界柱、界碑管理。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地名标志物管理。

民政股

职责:殡改政策宣传,殡葬事项管理。丧葬用品用具市场监督管理,民间红白理事会人员培训。收养儿童和社会弃婴登记。

民宗股

职责:民族成分认定。清真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宗教教职人员和主要教职人员担任或离任备案。宗教房产处置备案,负责宗教团体活动场所财务收支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备案,大型宗教活动行为管理。

安置办

职责:接收城镇退伍义务兵和退役士官并按比例予以安置。应安置人员待安置期间的生活保障金发放、档案管理、职业介绍、上岗培训。部队离休干部接收安置和干休所管理。

优抚股

职责:优待抚恤事务管理。对有优待义务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人民警察伤残等级评定或提高申报。退役伤残军人认定和提高等级申报。“双拥共建”。

社管办

职责:居委会组建及行政工作管理。居委会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居委会政务公开监督检查。

婚登处

职责:结婚、离婚登记、结婚证、离婚证办理。婚姻档案管理。

福利办

职责:福利企业的审核上报。福利企业章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福利企业年检,工商、税务、城建、环保、金融等涉及福利企业部门有关福利企业事项的协调。

所获荣誉

2010年5月,南皮县民政局被沧州市人民政府公示为沧州市2008—2009年度文明单位。

交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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