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作家协会

更新时间:2022-09-29 01:54

南通市作家协会是南通市作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机构简介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学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和组织全市广大作家,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奋斗。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本会为江苏省作家协会团体会员,接受江苏省作家协会的业务指导,在工作和活动中坚持民主、团结、服务、繁荣的原则。

主要任务

组织全市作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文学艺术学养。

第六条 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鼓励作家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和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学传统,汲取世界各民族的长处,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

发现、培养和扶持文学创作、评论和翻译的新生力量,关心青年作家的成长,多出优秀作品,对优秀作品、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加强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评论工作,提倡和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和学派的自由讨论;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学批评,树立和发扬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风气,切实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

增进同各地作家之间的广泛联系,推动交流,增进友谊。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进步。

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维护会员的民主权利和正当的经济权益,保障会员从事正当的文学活动的自由。

加强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加强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加强和各县(市)作家协会(文协)等组织的联系,通过各种方式密切与广大会员的沟通,为会员从事创作、评论和其他文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使本会真正成为全市文学工作者之家。

机构设置

南通市作家协会主席团、理事会成员

主 席:储成剑

副 主 席:仇 红 刘剑波 李新勇 范钦林 黄俊生

秘 书 长:朱一卉

副秘书长:钱雪冰 梁天明

理 事:马国福 毛雨森 仇 红 王美春 刘张华 刘剑波 刘晓君 朱一卉 朱朝霞 许 仲 李建东 沈婵媛 杨 谔

张 华 张年平 张剑彬 张黎华 范钦林 钱雪冰 梁天明 黄俊生 储成剑 葛 波 范 军李新勇 刘伯毅 王海波 季 健 蒋 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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