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1 17:38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南阳人社局”)成立于2010年2月,系整合原南阳市人事局、南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南阳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养老保险职责而设立的。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性措施,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性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措施,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国家和省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落实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宛工作或定居政策性措施;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体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和省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等相关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部分市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市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南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主要职责:根据上级下达的考试任务,制定人事考试工作计划 ,组织实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机关公务员录用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人事考试工作;负责有关考试信息发布、报名、考务组织、试题库和专家库管理等具体工作;承担人才测评考试工作;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南阳市人才交流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我市有关人才发展战略和人才流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关于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排的方针政策,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制定非师范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并组织派遣工作;负责推行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引导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选派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和党政机关从优秀毕业生中选拔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检查指导毕业生就业政策、分配落实情况,以及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工作;根据全市人才资源余缺状况和市场需求,制定全市急需专业人才培养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及相应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大中专院校在我市招收委托培养学生的审查、管理工作,调节培养人才的种类、层次结构,确保按社会需求培养急需人才,避免人才积压浪费;负责社会各类急需人才的开发、培养工作;承担省人才交流中心交办的国际人才交流培训计划;负责全市人才引进的管理工作,办理人才引进工作的具体事宜,并负责组团赴外引进给类急需人才;负责全市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和建立人才信息网络工作;管理南阳市中心人才市场及人才的招聘管理、民办人才中介机构的管理、人才流动中的求职登记、推荐介绍、合同鉴证、争议仲裁、素质测评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才市场建设工作;负责国家不包分配大专以上学历脱产学习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推荐、手续办理工作;开展人才理论研究工作;承办省人才交流中心和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南阳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市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和调控全市养老保险基金;负责组织全市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承办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养老保险登记、变更及注销;负责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中断和转移手续;负责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发放;推进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有关养老保险业务咨询、查询及管理服务;编制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欠缴、瞒报养老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养老金的工作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养老保险信息、统计工作;协助全市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网络维护工作;定期发布养老保险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南阳市失业保险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市直失业保险登记和失业保险费的征收;负责市直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和就业服务;负责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按照规定核定、发放失业保险金,落实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负责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为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和职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对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督导;履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责。
5、南阳市工伤保险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稽核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登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等。
6、南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考试、办证等工作。
7、南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主要职责:对市直用人单位和两属企事业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政策规定实施情况的监察,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参与重大劳动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8、南阳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为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刑满释放人员以及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等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贷款担保服务。
9、南阳市技工教学研究室
主要职责:调查研究分析我市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的发展趋势,指导技工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教学改革和教学活动;审查监督各培训实体的教学计划大纲,提出教学改革建议,指导技能开发和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研究。
10、南阳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工伤鉴定、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以及离休人员护理程度鉴定等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11、南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工作,对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负责建立职业技能鉴定专家队伍和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建立情报信息网络和高级技术工人资料库,向社会推荐高级技术人才等。
12、南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建设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市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工程;负责全市金保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全市综合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行及维护;承担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统计网络安全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卡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门户网站、12333及12370专用电话等公共信息服务工作;指导市属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等。
13、南阳市就业促进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参与拟订全市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和经办规程,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跨区域劳 务协作、劳务信息收集与发布、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新创业、家 庭服务业就业等实名制管理、信息统计及就业形势监测、研判 工作。承担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 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承担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全市务工创业招商引智联络工作。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4、南阳技师学院
主要职责: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职业教育法》,通过学制教育,主要培养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以上技能人才。面向社会承担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劳动者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高质量就业。开展深度校企融合发展,为企业提供高层次技能人才和智力支撑,服务南阳经济社会建设。面向社会承担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安全保密工作,承担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舆情监管、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信访科。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信访办理工作,负责重大事项信访评估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相关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查清理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人事考试中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四)就业促进办公室。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充分就业;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特殊群体就业、就业援助、创业担保贷款、就业创业培训、国(境)外相关人员(不含专家)来宛工作管理等政策落实和劳务派遣管理工作;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受理、审核就业补助资金各项补贴补助资金申请,公示、确认审核结果;承担南阳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直单位人员调配、聘用事宜;监督指导大中专毕业生接收事宜;承担市直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的政审备案工作。
(六)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监督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统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有关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科。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性措施和规划;指导开展技工院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承担南阳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人才评价开发科(职称改革办公室)。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和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对职称的整体数量和结构进行合理配置,负责事业单位职称评聘计划核准备案;负责职称评审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并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及职务聘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推进工作;参与人才政策性措施和人才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科)。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引进工作,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工作,负责联系和服务专家工作;研究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宛工作办法,组织落实博士后人员管理政策,开展博士后学术交流、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承担有关方面的人才工作。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拟订并完善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培训等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
(十一)农民工工作科。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跨地区劳务协作、农民工返乡创业、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落实和相关信息工作;承担南阳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阳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劳动关系科。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政策,参与拟订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
(十三)工资福利科。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标准审核、福利待遇核定、工资统发核准和退休、退职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待遇审核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十四)养老保险科。拟订全市养老保险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全市企业(职业)年金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落实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推动落实职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政策、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工作;监督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标准、运行机制和社会保障安置措施。
(十五)失业保险科。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承担市直统筹单位失业人员的资格认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方案,负责市直统筹单位失业保险的管理及对全市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指导、监督、考核。
(十六)工伤保险科。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规范全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承担市直单位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因公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资格确认,协调处理涉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
(十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拟订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依法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运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案件,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
(十八)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监察科)。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基础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和处理工作,依法协调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建立仲裁员培训制度,负责仲裁员的业务培训、资格认定;承担南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开展劳动保障检查工作。
(十九)人事老干科(任免奖励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部分市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办法,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荣誉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二十一)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组织协调“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人社系统窗口管理及单位作风建设工作;根据部门职能调整动态修订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和权力事项流程图的拟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依申请行政审批和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
1
郝以昆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2
李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双拥工作。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科)。
3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就业创业、扶贫、乡村振兴、“万人助万企”等工作。分管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农民工工作科;联系就业促进服务中心、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杨建丽同志协助罗明柱同志负责农民工工作科。
4
魏新胜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负责法治建设、“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服务大厅窗口规范化建设,负责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监察科);联系劳动保障监察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张轲同志协助魏新胜同志负责法治建设等工作。
5
张汉朝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负责驻人社局纪检监察工作。
6
安晓洲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局办公室、人事老干、规划财务、“两个高质量”考评、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机关党建、政风行风、平安建设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老干科(任免奖励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规划财务科。王保莲同志协助安晓洲同志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12333电话咨询中心等工作。
7
柯其锐
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工资福利科;联系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8
王建跃
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负责人才评价、技能人才开发管理等工作。分管人才评价开发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南阳技师学院、技工教学研究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林新春同志协助王建跃同志负责全民技能振兴等工作。
9
苏金勇
二级调研员
负责信访维稳、干部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实施等工作。分管信访科;联系人事考试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
10
赵保志
二级调研员
负责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企业改制、基金监督、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分管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联系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失业保险管理处、工伤保险管理处、市直社会保险公共业务部、县区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局、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
2013年10月9日,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豫宛宾馆召开了信息化工作会议。人社局领导以及各县区人社局负责人及信息人建设主管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此次会议传达了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
下一步工作布署基本在2013年实现市本级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应用全省统一软件经办业务;市本级和部分县市区要使用统一软件开展就失业登记证管理、就业援助、职业培训、劳动保障代理业务;力争2015年所有县市区基本实现应用全省统一软件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业务全覆盖;以及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制卡、发卡、180万张。
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发行,是持卡人享受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器等等权益的电子凭证。社保卡记录着持卡人的基本信息、社保信息,劳动就业信息等,具有身份识别、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等基本功能同时搭载金融功能。持卡人可凭卡进行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待遇领取、医疗费用支付、就业登记等,还可到合作银行办理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业务。社保卡发放对象为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和就业、失业登记人员等。
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应先办理参保手续,然后按程序申领社保卡。参保人员首次申领社保卡免交工本费。按照省政府要求,到2015年要基本建立覆盖全省上、标准统一、多领域应用的社保一卡通应用服务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一卡多用、全省通用”。
2013年,我市社会保障卡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面开始,数据采集将首先从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然后向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扩展。第一批首先启动邓州、内乡、西峡、桐柏、方城五个县市开展数据采集工作。
2020年10月,被表彰为河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南阳市人社局位于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北区1号楼大楼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