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26 13:07
南陵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成立,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税政股、征收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财务监督股)6个职能股室。现下设南陵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南陵县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2个直属行政机构和南陵县地方税务局籍山分局、南陵县地方税务局弋江分局、南陵县地方税务局何湾分局、南陵县地方税务局许镇分局、南陵县地方税务局三里分局等5个派出机构。
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地方各税、费、基金的征管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全省地方税收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报、分配本地区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负责本地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稽查和纳税服务工作,指导本地区地方税收业务。
(四)负责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
(五)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财务经费、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开展税收理论与政策的调查研究,组织税收宣传。
(十二)承办省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