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7 09:51
博兴县盐务局是是博兴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正科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滨州市盐务局,行政上接受县委县政府和市盐务局双重领导。
博兴盐业公司是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A”级食盐批发企业,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隶属于滨州盐业公司。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09年,全年共销售食盐2600吨;复合膜小包装销售1400吨;小工业盐销售2600吨;全县共查处涉盐违法案件80起,没收私盐146吨,罚没款96000元,刑事拘留2人。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县政府有关盐业生产、批发、供应及管理的政策法规。
2、负责全县食盐年度计划的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编制和食盐储备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监督实施。
3、指导本县盐业管理部门开展盐政管理工作,管理盐业市场,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县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
5、负责辖区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审核工作。
6、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7、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业务科、包装部,等。
下属盐政稽查队,清河南销售公司,清河北销售公司,食盐储备库(博昌桥)等。
王绪进:博兴盐业公司经理、博兴县盐务局局长。
胡明:博兴盐业公司、博兴县盐务局党总支书记。
胡建华:博兴盐业公司副经理、博兴县盐务局副局长。
徐慧娟:博兴盐业公司副经理、博兴县盐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