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0 13:40
博湖辣椒,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十大名椒之一。
博湖辣椒是中晚熟品种,和其它地区辣椒明显区别在于红色素高,博湖辣椒单果重50—70克,果实长条形,多皱折,果实嫩果期翠绿,老熟果深红色,果面光滑,皮薄肉厚,筋辣肉甜,口感微辣到中辣,可生吃,商品性佳。
博湖辣椒营养价值高,富含β—胡萝卜素,镁、钾、钙、铁等多种营养物质。辣椒碱2.9—4.2(毫克/100克),胡萝卜素0.3—0.5(毫克/100克),尤其突出的是还原型维生素C和含钙量高,维生素C可达110—140(毫克/100克),钙高达70—80(毫克/千克),铁3.2—4.5(毫克/千克),钾2000—3000(毫克/千克),锌0.2—1.2(毫克/千克),钠20—30(毫克/千克),镁150—170(毫克/千克),铜0.1—1.3(毫克/千克),硒0.012—0.022(毫克/千克)。
博湖县地域辽阔,气候湿润,由于博斯腾湖对空气的调节作用,冷热变化不十分剧烈,光能资源较为丰富,热量适中,属于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均无霜期175天,年降水量64.7毫米,年平均气温7.9℃,≥10℃的有效积温为3400℃,年平均日照小时数3074—3143小时,3月开春升温迅速,少雨干燥,充足的阳光充分和湖水水面二次折射光保证了辣椒幼苗期和开花结果期所需要的光照,赋予了博湖辣椒着色度好且含钙量高的特殊品质。
博斯腾湖在巴州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巴州的母亲湖,是开都河的尾闾和孔雀河的源头。开都河流经和静、焉耆后流入博湖县境内,并在宝浪苏木分为东西支,分别注入大、小湖区。水域面积1000多平方公里,年均径流量33亿立方米,都是冰雪融化,水质好。
博湖县县域内土层深厚,土壤经过长期耕种改良,熟化程度高、结构疏松、通气性好,易排易灌、肥力较高,有机质丰富,氮、磷、钾、齐全,土壤物理性状良好,酸碱度在6.5—8.5,适合种植辣椒。
博湖县是新疆辣椒之乡。20世纪80年代开始种植辣椒,因博湖地区气候温和、土质肥沃,光照充足,该县种植的辣椒红素和辣椒碱的含量及色价在新疆居首位,深受疆域内外客商青睐,种植辣椒早已成为该地农民的首选作物品种。
2001年以来,博湖县辣椒、番茄种植面积逐年增加,辣椒品种由食用辣椒转向色素辣椒。
2014来,博湖县实施“退白扩红”战略,优化种植业结构。
1990年,博湖辣椒种植面积仅为2249亩,工业番茄种植面积为5778亩。
2000年,该县辣椒种植面积为3300亩,工业番茄种植面积为37050亩。
2013年,博湖辣椒保护面积5000公顷,年产量15万吨。
2016年,博湖县种植辣椒辣椒8.41万亩,亩均产值4410元,实现产值3.7亿余元。
2018年,博湖县色素辣椒种植面积达10.6万亩,干椒产量达4.6万吨。
2013年9月1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博湖辣椒”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20年7月27日,博湖辣椒入选中欧地理标志第二批保护名单。
2020年8月,入选全国十大名椒。
2023年11月,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受理阳信鸭梨等4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显示,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博湖辣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并予以公告。
博湖辣椒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博湖县塔温觉肯乡、本布图镇、乌兰乡、查干诺尔乡、才坎诺尔乡和博斯腾湖乡的6个乡镇共27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86°19′00″—87°26′00″,北纬41°33′00″—42°14′00″。
(1)产地要求:博湖辣椒产地环境质量符合NY5010和GH/T18407—2001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产地地势平坦,土质肥沃,土层较深厚,前2—3年未种植茄科蔬菜,一般前茬作物为葱蒜类未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1996)规定的一级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灌溉水达到(GB 5084—2005)蔬菜作物灌溉水标准。
(2)品种范围:品种选择果型中,长条形,中晚熟,植株紧凑,生长势强,坐果率高,结果集中,抗病、优质、高产的、适应当地环境条件的优良品种博湖猪大肠。
(3)生产种植:
播种期:适期早播,焉耆盆地的常年适宜播期为3月25—4月10日。
密度:适宜密植,一般温室播种密度为3000株—4500株/亩;大田播种密度可以适当加大为6000—10000株/亩,每穴2株。博湖辣椒选择育苗移栽的栽培模式,利用宽窄行定植,宽行60厘米,窄行40厘米,做成高垄。每垄两行,穴距25—30厘米,每亩定植密度4500穴左右,每穴1—2株。
田间管理:前茬最好是水稻、小麦、玉米或棉花,未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避免与茄科作物重茬,3—5年轮作一次。
施足基肥:亩施有机肥料2000—3000千克,磷酸二铵30千克,尿素30千克,硫酸钾5—10千克,或根据土地肥力实行配方施肥。全生育期中耕除2—3次,早中耕,深中耕。挂果盛期大量追肥,保证果实膨大。
合理灌水:起垄栽培的辣椒待门椒座住后浇第一次水,结合浇水追施尿素10千克。以后每间隔10—15天浇一次水,水量要小,浇半沟水,严禁大水漫灌上垄背,若有积水现象,立即排水。8月中下旬开始控水,不再浇灌,以避免辣椒贪青,促进椒果成熟,增加光亮色泽。平畦栽培的辣椒,于苗期、门椒座住后分别浇水一次,以后不再浇水,以免引起大面积死亡。严禁大水漫灌。
(4)病害防治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坚持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无害化控制原则。
(5)及时采收,包装上市。开花后25—30天,鲜食果实充分成熟,色度深、果肉变脆而有光泽时采收。干椒分期采收,采下的红椒应及时制干,也可待早霜来临后,一次性采摘,分级包装。建立详细的投入品记录、田管记录、加工记录、出入库记录、销售记录等。
符合NY 5005—2008无公害食品 茄果类蔬菜安全标准。
本规定地域范围内的博湖辣椒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博湖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