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8-09 17:12

博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振兴东路016号,交通方便,欢迎上级领导莅临指导,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本乡镇财务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公开,如欲了解详情,请和我们联系,为了更好的服务公众,博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开通微博。新闻媒体采访请事先与上级宣传单位联系。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我单位积极响应号召,坚持以民为主,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振兴市场。

职能简介

博白县工商局是博白县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机关,承担的职能主要有:1、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在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和工商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对本行政辖区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进行依法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本行政辖区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本行政辖区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5、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济合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6、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辖区的商标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7、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辖区的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

8、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辖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9、根据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授权,管理本行政辖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劳动人事、思想政治教育、机构编制、经费、资产、计划、审计等工作。

10、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博白县振兴东路016号 邮编:537600

夏季办公时间:8:00——12:00 15:00——18:00;

冬季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内设机构

1、职能股室:

(l)办公室与法规股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参与局机关的政务、信息化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外事、文书档案管理和会议组织;制订全局调研计划,承担综合性调研工作;拟定工商行政管理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本局行政案件的核审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案件的复议、听证、应诉有关工作;依法审理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传;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工作。

(2)人事教育股

工作职责: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评选表彰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的政治思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检查指导本系统的人事教育管理工作。

(3)企业注册与个体登记管理股

工作职责:依法承担在县工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并对本县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县各类企业的年度检验及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本县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信息统计和汇总工作。

(4)财务股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财务管理;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及审查决算方案;负责本系统会计报表汇编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票据管理和内部审计、经费收支管理及监督检查;组织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检查指导本系统的财务工作。

(5)公平交易、商标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工作职责:组织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辖区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市场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等违法行为;检查指导全县的公平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和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负责商标及特殊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质押、商标验证、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荐博白县知名商标工作;负责广告经营的审批;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检查指导全县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6)市场合同监督管理股

工作职责:组织监督管理、规范各类市场的交易行为和经营秩序;负责市场开办登记和年度检验工作;负责各类商品交易会、展销会、订货会和柜台租赁等各种交易行为的开办登记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和规范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经营活动;组织查处各类市场的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对全县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检查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经纪人协会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管拍卖和招投标行为;办理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检查指导合同监督管理工作。

(7)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工作职责:受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且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申诉;受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根据申诉举报案件信息的性质进行分类,及时向辖区各级消费者维权机构及内部有关职能部门分流督办,并收集反馈意见;组织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现场调处,在处置突发性、紧急性的重大事件中提供指挥调度平台;公布消费者申诉热点,发布消费警示,正确引导消费;负责对申诉举报案件信息的整理分析、统计上报、管理工作;对有关社团组织、行业组织、市场主体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

地理位置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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