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偃

更新时间:2024-10-10 17:42

郭偃,是春秋时期晋国大夫,公元前661年就已经出仕晋国。郭偃主张从经济领域入手实施改革,进而扩展到用人制度。“郭偃之法”虽然没有否定传统的“亲亲”的用人政策,但更强调“尚贤”。“郭偃之法”还改革了分配体制,采用“君食贡”制度,要求国君不保留土地,而是从土地拥有者那里收取税赋。

简介

郭偃,是春秋时期晋国大夫,是春秋时期晋文公的首席大夫,一手主导当时晋国社会改革的「郭偃之法」,强调由经济领域人才开始实施改革动作,进而接着扩展到用人制度上面。虽然此法并没有全盘否定传统的用人政策「亲亲」,不过更加注重「尚贤」这个最大原则。「郭偃之法」甚至大胆采用「君食贡」概念,要求国君从此之后不再保留任何土地,而是要求从土地拥有者身上收取税赋,这些思想不但快速促进晋国社会的蓬勃发展,更为将来三晋法家思想提供思想泉源。  另一方面,其实郭偃甚至身兼首席太卜之职,史书所谓「卜偃」由来便是如此,据说晋文公逝世之后移灵当天,其棺柩突然发出有如牛鸣的巨大声响,并且声称将会有来自西方的军队越过晋国国境,只要到时候趁机展开攻击行动,必定大获全胜。

与管仲齐名

在春秋时代,齐国首先向封建制转化。管仲相桓公,施行了一系列的封建化的改革。在这个基础上,齐国在东方成为最强盛国家,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的最早的一个霸主。接着齐国而兴起的是晋国。晋文公是在时间上次于齐桓公的霸主。他所以能成霸主,也是晋国比较早地封建化的成果。当时帮助晋文公在晋国实行封建化的人是郭偃。到秦汉以后,管仲的名气还是很大,都知道他是齐国封建化改革的主要创始者和推动者。可是郭偃这个名字很少人注意。其实,在春秋战国时期,齐桓、晋文是齐名的;管仲、郭偃也是齐名的。

《墨子·所染》

墨子·所染》篇说:“齐桓染于管仲鲍叔。晋文染于舅犯,高偃(俞樾说:高亦读为郭,高偃即郭偃。)(《左传》作卜偃)。”墨翟认为,人生来如白丝。“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下文列举楚庄王,吴王阖闾,越王勾践,说他们都有好的大臣以“染”他们。结论说:“此五君者所染当,故霸诸侯,功名传于后世。”这五君就是春秋时期的五霸。这是说,齐桓之霸靠管仲,晋文之霸靠郭偃。

靠他们什么呢?韩非说:“管仲毋易齐,郭偃毋更晋,则桓、文不霸矣。”就是说,靠他们的变法。如果管仲没有把齐国改变,郭偃没有把晋国改变,齐桓、晋文也不能成为霸主。韩非继续说:变法必受到顽固的人的反抗。坚持变法的人,必须准备用暴力推行变法。韩非说:“故郭偃之始治也,文公有官卒;管仲之始治也,桓公有武车,戒民之备也。”(《韩非子·南面》)郭偃与管仲是晋、齐主张并推行变法的主要人物。

商鞅变法

商鞅秦孝公讨论变法时说:“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商君书·更法》)“郭偃之法”就是郭偃在晋国改革时的措施和言论。韩非说:“臧管、商之法者家有之。”(《韩非子·五蠹》)管、商之法就是在齐、秦改革时管仲、商鞅的措施和言论。《战国策》有一条引“郭偃之法”的内容的一部分。这一条说:“郭偃(今本作燕郭,从曾巩本)之法有所谓桑雍者……便辟左右之人及夫人优爱孺子也。此皆能乘王之醉昏而求所欲于王者也。是能得之于内,则大臣为之枉法于外矣。故日月辉于外,其贼在于内,谨备其所憎,而祸在于所爱。”(《赵策四·客见赵王》章)“故日”最后几句,韩非也引过。韩非说:“后妃、夫人、太子之党成而欲君之死也。……故日月晕围于外,其贼在内。备其所憎,祸在所爱。”(《韩非子·备内》)“桑雍”是桑树上长的瘤子(痈),后妃、夫人、太子以及左右侍奉的人都是国君身上长的瘤子。他们借君之势为非作歹,甚至把君害死以夺权。可注意的是“日月晕围于外”那几句,《战国策》引的是“郭偃之法”。韩非虽没有这样说,但文字完全相同,可能也是引“郭偃之法”。

《国语》

国语》中记载有郭偃的几段话,可能也是“郭偃之法”的部分内容。晋献公灭了骊戎,取了骊姬,立为夫人。郭偃说:“吾观君夫人也,若为乱,其犹隶农也。虽获沃田而勤易之,将弗克良飨,为人而已。”(《晋语》一)这段话说明郭偃的预见,也说明一点当时的社会情况。由这段话看,所谓隶农,就是被迫从事农业劳动的农奴。他们种的地很肥沃,劳动也不少;可是收的粮食自己不能享受,只是为别人出力。

事情的发展正是像郭偃所预料的。晋献公死,骊姬的儿子立为晋君,不久就被杀了。太子申生的弟弟夷吾,立为晋君,就是惠公。他很不得人心,郭偃批评晋惠公说:“夫人美于中必播于外,而越于民,民实戴之。恶亦如之。故行不可不慎也,必或知之。”(《晋语》三)郭偃的这个批评,注意于群众对于统治者的向背,认为不得人心的统治者,必定要失败。

惠公死了以后,晋国把他的儿子杀了,立献公的另一个儿子重耳为君,这就是晋文公。

《国语》记载说:“文公问于郭偃曰:‘始也吾以治国为易,今也难,,偃对曰:‘君以为易,其难也将至矣。君以为难,其易也将至焉。’”(《晋语》四)就是说,如果把事情看得容易,难就要来了;如果把事情看得难,容易就要来了。难和易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这是辩证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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