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28 23:50
卜天璋(1250—1331),元代官员,字君璋。洛阳(今属河南)人,迁居开封。历官工部主事、刑部郎中,归德知府,后累迁广东廉访使。天历二年(1329)拜山南谦访使,至则厉风纪、肃吏治,有治绩。曾上《中兴济治策》万余言,切中时弊。后谢病归。
卜天璋,字君璋,洛阳人。他自幼聪颖、悟性高,长大后具有正直的气质,研读书史,懂得治国成败的方略。
至元年间,出任南京府史,当时黄河以北有数万饥民,聚集在黄河边打算向南迁徒,皇帝下诏让百姓返回原籍重操旧业,不得南渡,众人喧闹不肯返回。卜天璋担心百姓发生动乱,劝总管张国宝听凭这些人渡过黄河,张国宝接受了他的意见,才没有生出事端。后任中台掾,有位侍御史依仗权势贪污财物。一位御史揭发他贪污的罪行,当时卜天璋主管文书,还没来得及上奏,却被人诬陷,和御史一起都被拘押在内廷。御史对着饭食悲伤哽咽,卜天璋问他为何这样,御史说:“我老了,只有一个女儿,心里疼爱她,她听说我被拘押,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饭了,因此悲伤。”卜天璋说:“尽职而死,是(合乎)道义的,为什么要为子女哭泣呢?”御史很惭愧,向卜天璋拜谢。不久,他们就被赦免了。
大德四年,卜天璋任工部主事。蔚州有一个叫刘帅的人,凭借权势掠夺百姓的田产,官吏不敢决断,中书省派卜天璋去审问这事,后来刘帅屈服了,所夺的田地最终归还给百姓。尚书省设立后,卜天璋被提升为刑部郎中。正巧盗贼很多,当时有人建议让罪犯和他们的家属都穿戴青色的衣帽,和良民百姓区别开来。卜天璋说:“穿着褐衣的犯人塞满了道路,这是秦代的弊政,还值得效法吗?”丞相醒悟并制止这种做法。
尚书省有大臣获罪,仁宗召卜天璋入朝,皇帝指着他说:“这就是不贪污受贿的卜天璋。”当即把中书刑部的大印交给了他。上任后,他入朝晋见皇上,皇上在隆福宫赐酒款待,并赐锦衣三套。后被皇上授令处理谋反的案件,仁宗看着左右大臣说:“卜天璋是个清廉谨慎的人啊,一定会查明实情。”卜天璋受命查证,案件没有冤屈。
皇庆初年,卜天璋任归德知府。他鼓励农耕,兴办学堂,修复河流渠道,河水泛滥的祸患于是消除。当时众多盗贼占据要道,商旅不通畅。卜天璋捉住一百多盗贼,全部处以磔刑来示众,盗贼祸患被平息。
后改任饶州路总管。卜天璋到任后,听凭百姓自行生产,毫不烦扰百姓,百姓非常高兴,境内(版籍:版图,疆域)清明太平。属县报告发生饥荒,卜天璋当即发放官粮赈济他们,属官们(僚佐:官署中协助办事的官吏)都认为不能这样做,卜天璋说:“百姓如此饥饿,如果等待上面批示后再赈灾,百姓将会饿死。事先未申报的责任,我独自承担,不会因此连累各位。”最终发放官府库存的粮食来赈济百姓,百姓因此而保全性命。
天历二年,朝廷又任卜天璋为山南廉访使。到任后,他整治风化,整顿吏治,州郡秩序良好。当时,粮价暴涨(翔踊:物价腾贵或暴涨),卜天璋下令不要压低米价,听任民众自由买卖。于是商人们车载船运,争着聚集到那里(卖米),米价很快就降下来了。又留下宪司(宋朝开始设立提点刑狱公事,设于各路,主管所属各州的司法、刑狱和监察,兼管农桑。其官署称“宪司”)罚没的赃款,不再运送到御史台,留下用来赈救饥民。御史到达后,百姓拦路(向御史)称颂他。
至顺二年,卜天璋去世,赠赠通议大夫、礼部尚书、上轻车都尉、河南郡侯,谥号为“正献”。
父亲:卜世昌,仕金为河南孔目官。宪宗南征,率众款附,授镇抚,统民兵二千户,升真定路管民万户。宪宗六年,籍河北民徙河南者三千余人,俾专领之,遂家汴。
《元史 卷一百九十一 列传第七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