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6 18:30
1971年5月——1976年4月,高邮县界首镇砂轮厂工人;
1976年4月——1978年12月,高邮县界首供销社生资门市部记账员、供销社会计;
1978年12月——1981年1月,高邮县界首公社党委秘书;
1981年1月——1982年2月,高邮县界首公社管委会副主任;
1982年12月——1985年7月,高邮县界首公社党委副书记;
1985年7月——1986年3月,中共高邮县委整党办公室组织组副组长;
1986年3月——1986年8月,高邮县横泾乡党委副书记;
1986年8月——1988年4月,高邮县横泾乡党委书记;
1992年12月——1995年2月,高邮县(市)委常委、高邮市人民政府副县(市)长;
2000年1月——2000年2月,中共仪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0年2月——2001年1月,中共仪征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1月——2003年1月,中共仪征市委书记;
2003年1月——2004年12月,中共仪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年12月——2006年1月,中共仪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2006年1月——2007年1月,扬州市副市长、中共仪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2007年1月——2008年11月,扬州市副市长、中共仪征市委书记、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2008年11月——2011年1月,扬州市委常委;
2011年1月——2011年8月,扬州市委常委、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11年8月—— ,扬州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08年11月26日,扬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卜宇辞去扬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扬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2011年1月18日,扬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选举卜宇同志为政协扬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