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上需

更新时间:2023-11-24 17:22

卢上需,男,汉族,1963年8月生,广西玉林人,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人物履历

1980.09——1984.08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4.08——1995.07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其间:1989.09——1992.07,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5.07——1998.11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告申庭立案组组长

1998.11——2006.11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庭长(2001.03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5.07——2006.08,挂职任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6.11——2013.05 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06.09任)(其间:2008.09——2012.12,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3.05——2014.01 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2014.01——2018.05 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2018.05——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免信息

2018年5月4日,钦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卢上需因工作变动辞去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2018年5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卢上需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3年11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免去卢上需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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