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20:35
卢伟琪,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人,出生于1957年2月。1999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00年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1974.8——1975.6,东莞县(后改东莞市)附城区樟村大队团支部书记;
1975.7——1976.2,东莞县(后改东莞市)附城主山社教工作队副队长;
1976.3——1979.4,东莞县(后改东莞市)附城区党委办材料员;
1979.5——1982.9,东莞县(后改东莞市)附城工交办政工员;
1982.9——1988.2,东莞县(后改东莞市)公安局附城派出所民警;
1988.2——1992.2,东莞市公安局附城派出所政治指导员;
1992.2——1995.1,东莞市公安局麻涌镇分局局长兼麻涌镇党委委员;
1995.1——1998.10,东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1998.10——2005.8,东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兼一大队大队长;
2005.8——2008.5,东莞市公安局党组成员、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2008.5,任东莞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2014年2月14日,广东对东莞多名扫黄不力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免去卢伟琪东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