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1 01:5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是从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备的资格,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000年,原人事部、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要求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个人自主申请、社会合理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管理体制;逐步推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27日-28日进行。
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5月25-26日、6月1-2日举行。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是4月10-11日、4月17-18日举行。
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为102、104、202、204、206、215、301-360、367、374、376-378、387和391的73个专业的4个科目实行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
2017年起,护理学(师)专业(代码203)各科目试卷均有条形码标识,该专业考生必须将本人试卷封面上的条形码揭下,粘贴于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未按规定正确粘贴条形码者成绩以零分处理,请考生相互转告。
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的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201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统一发放成绩单,考生须于成绩公布后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成绩单并妥善保管。
1.报名参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
2.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宁夏、新疆兵团考区的考生需要在现场确认后,于2017年1月4-26日期间完成考试相关费用的网上支付,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考试机构。
3.过期的身份证件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凭证,请考生务必及时换证,确保能够参加考试。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5.请考生在考试前一周密切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留意考试专区重要通知内容。
2021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推行电子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被列入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