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应急

更新时间:2023-11-17 20:00

卫生应急是指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前或出现后,采取相应的监测、预测、预警、储备等应急准备,以及现场处置等措施,及时对产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可能因素进行预防和对已出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控制,以减少其对社会的危害性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概念

同时,对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实施紧急的医疗卫生救援,以减少其对社会政治、经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危害。

主要特点

我国卫生应急工作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卫生应急工作的首要目标是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尽可能地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或事件发生的初期。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现后,卫生应急机制应能及时动员相关资源和技术力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减少对公众健康的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充分做好日常的卫生应急准备工作,如建立完善预案体系、组建训练有素的综合性卫生应急队伍、建立灵敏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强化日常卫生应急准备、提高预测预警和快速有效处置能力、促进现场流行病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能力提高等。

(2)卫生应急工作必须符合我国的基本卫生国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调动相关卫生资源、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动员全社会参与,及时有效地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同时,卫生应急工作也必须符合经济全球化的特点,充分借鉴国外卫生应急的理论和实践。做好我国的卫生应急工作是国际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一部分。在2004年底,发生印度洋地震海啸后,我国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派遣卫生应急队伍到受灾国家,帮助开展救灾防病工作,并提供相关的药品等应急物资援助灾区,这充分显示了我国卫生应急机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3)卫生应急机制和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方面要加强监测信息网络、实验室检测、基础建设等硬件建设;另一方面,更要依靠科学,以人为本,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卫生应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

(4)依法开展卫生应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卫生应急机制的建设和卫生应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依靠科学、依靠专业队伍、依靠全社会和群众开展卫生应急。

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对健康造成影响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事件并需要卫生应急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对公众健康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卫生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根据职责和预案规定,做好物资技术储备、人员培训演练、监测预警等工作,快速有序的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反应。

(3)全面响应、保障健康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目标是为了避免或减少公众在事件中受到的伤害。突发公共事件,涉及人数众多,常常遇到的不单是某一类疾病,而是疾病和心理因素复合危害,而且还有迅速蔓延的特点,所以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理中,疾病控制、医疗救治等医疗卫生机构需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下,在其他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协同开展工作。其目标是最大限度的减少事件带来的直接伤亡和对公众健康的其他影响。

(4)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立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需要开展卫生应急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5)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卫生应急处理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理提供先进、完备的科技保障。地方和军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包括卫生、科技、教育等各行业和机构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要组织、动员公众广泛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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