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30 15:54
卫錞的曾祖父卫青,在明英宗时官至左军都督府都督佥事;祖父卫颖,历经五朝,曾掌后军都督府事,封爵宣城伯。卫錞的父亲卫璋,袭爵成为第二代宣城伯。
卫錞生于明宪宗成化九年(1473年),于明武宗正德十三年(1518年)正月袭封父亲的爵位,成为第三代宣城伯。他最初担任右军都督府佥书一职。
嘉靖七年(1528年)三月,卫錞掌右军都督府事,仍管理神机营事务。
嘉靖八年(1529年)九月,卫錞与工部右侍郎苏民负责修建仁寿宫。次年五月,世宗因朝廷在京师周围大兴工役,于是命卫錞与武定侯郭勋、大学士张璁知建造事,“督视规制,总督工程”。其中,卫錞负责兼领官军。至第二年七月,京师四郊完工,卫錞被加官太子太保。
嘉靖十二年(1533年),大同府再次发生兵变。十一月,世宗责令兵部于勋臣中推举人选前往讨伐,兵部尚书王宪举荐卫錞等三人。不久后,世宗认为“大同小变,不足以烦朝廷”,于是仍令宣大总督刘源清自行平乱。
嘉靖十八年(1539年)正月,卫錞被加授为太保。至此,他身兼太保兼太子太傅(《明史》作太子太师)二官。二月,世宗出巡承天府(今湖北钟祥),命卫錞与遂安伯陈鏸为留守使,协助皇太子朱载壡监国。同月春分节,“祭大明于朝日坛”,卫錞代皇太子行祭礼。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五月,卫錞奉命掌后军都督府事。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十二月,卫錞遭言官弹劾在官不称职。兵部覆议,建议让卫錞致仕,世宗允准。卫錞于是不再仕官。
嘉靖三十六年正月丁卯日(1557年2月11日),卫錞逝世,享年八十五岁。世宗按例赐祭葬,追赠他为太傅,赐谥号“康靖”(按明《谥法》称“温良(柔)好乐曰康,宽乐令终曰靖”)。
嘉靖十五年(1536年)三月、四月及嘉靖十八年(1539年)正月,卫錞三次在世宗出巡时留守北京,保证了京师的稳定。
在世宗一朝,卫錞先后数十次代行郊礼,并祭祀农神、宗庙、社稷及诸帝陵等。其间又负责督视京师仁寿宫及四郊施工,为明代中期北京的建设作出了贡献。
卫錞为明世宗宠眷的勋臣,在京军任职三十年,历掌右军、后军都督府及果勇、奋武二营,提督神机营十余年,却无甚成绩,反被言官弹劾军政不举。
表格参考资料:
卫錞的祖父卫颖因“夺门”之功获封宣城伯,子孙世代承袭,共历七世八代,至明亡时而国绝。
第一代:卫颖,天顺元年(1457年)封宣城伯,予世券。弘治十一年(1498年)去世,追封宣城侯,谥号“壮勇”。
第二代:卫璋,卫颖之子,弘治十一年(1498年)袭爵。正德七至正德十三年(1512年-1518年)间去世
第三代:卫錞,卫璋之子,正德十三年(1518年)袭爵。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去世,追赠太傅,谥号“康靖”。
第四代:卫守正,卫錞之子,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袭爵。隆庆二年(1568年)去世。
第五代:卫国本,卫守正之子,隆庆二年(1568年)袭爵。万历十二年(1584年)仍在世。
第六代:卫应爵,卫国本之子,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袭爵。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去世。
第七代:卫时泰,卫应爵之子,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袭爵。逝世时间不详。
第八代:卫时春,卫时泰之弟,天启元年(1621年)袭爵。崇祯十七年(1644年),怀揣铁券,全家投井殉国。
宣城伯世系参考资料:
《宣城伯赠宣城侯谥庄勇卫公颖墓志铭》
《明史·卷一百七·表第八》
《明史·卷一百七十五·列传第六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