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9 07:33
危地马拉共和国国旗(英语:The National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Guatemala,西班牙语:La Bandera Nacional de la República de Guatemala),是危地马拉共和国的国旗,呈长方形,长宽比为8∶5,旗面由三个面积相等的竖长方形相连组成,颜色为天蓝色(玛雅蓝)和白色,左右两边的竖长方形为天蓝色(玛雅蓝),中间的竖长方形为白色,白色竖长方形的正中绘有危地马拉国徽图案。
危地马拉共和国国旗是以中美洲联邦共和国国旗为基础设计而来,自1821年9月15日危地马拉独立以来,因政权更迭频繁,国旗几经变动,危地马拉政府在1871年8月17日确立了危地马拉共和国国旗的样式,并沿用至今。
危地马拉位于中美洲西北部,东临大西洋加勒比海的洪都拉斯湾,南濒太平洋,其国名意为“树木富饶之地”;危地马拉曾是玛雅文化中心之一,后沦为西班牙殖民地,西班牙殖民帝国统治时期,危地马拉归新西班牙总督辖区下属的危地马拉都督府管辖,是危地马拉都督府下属的五个殖民省之一,这一时期危地马拉使用西班牙殖民当局所规定的旗帜。
1821年9月15日,危地马拉等中美洲诸省通过了《中美洲独立宣言》,宣告独立;危地马拉独立后,采用的国旗仍保留有西班牙国旗的痕迹,为红、黄双色旗,但不带有西班牙王冠的图案。
1822年1月5日,危地马拉等中美洲诸省并入墨西哥帝国(墨西哥第一帝国),这一时期,墨西哥帝国国旗成为危地马拉使用的旗帜。
1823年3月19日,墨西哥帝国解体,危地马拉重获独立,同年6月24日,中美洲各省在危地马拉城召开国民议会,7月1日,国民议会宣布成立“中美洲联合省”,成员国包括: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和哥斯达黎加五国,8月21日,中美洲联合省正式设立国旗,该旗帜由自上而下的天蓝、白、天蓝三个横长方形相连组成,旗面中央绘有中美洲联合省国徽,天蓝色和白色两色象征和平、团结和自由,23日,中美洲联合省国民立宪会议下令所有中美洲国家使用中美洲联合省国旗;1824年11月22日,国民制宪会议正式通过《中美洲联邦共和国政治宪法》,改名中美洲联邦共和国,之后,中美洲联邦共和国的国旗和国徽出现变动,开始使用新的国旗。
1825年1月20日,危地马拉通过第30号法令,规定危地马拉国旗由深蓝、白、深蓝三个横长方形相连组成,此后,危地马拉在使用中美洲联邦共和国国旗的同时,亦使用本国的旗帜。
1838年4月,以拉斐尔·卡雷拉为首的保守势力在危地马拉发动叛乱,宣告危地马拉脱离中美洲联邦共和国独立,之后,危地马拉政府对国旗进行了修改,在原有旗帜的基础上增加了危地马拉国徽的图案,1839年11月19日,卡雷拉宣布废除《中美洲联邦条约》,中美洲联邦共和国宣告解体,危地马拉正式成为独立国家,不再使用中美洲联邦共和国国旗。
1843年11月14日,危地马拉政府颁布法令,对国徽的图案样式进行了修改,危地马拉国旗的样式也随之进行了变更。
1847年3月21日,危地马拉共和国正式宣告成立,共和国成立后,沿用1843年确立的危地马拉国旗。
1851年3月14日,危地马拉政府颁布法令,下令采用新国旗,新国旗的在原国旗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将原国旗上方的蓝色横长方形一分为二,上方横长方形的左半部分改为红色,下方横长方形的左半部分改为黄色,上下横长方形的右半部分保持深蓝色不变,其中政府用旗在旗面中央绘有国徽图案,而民间用旗则没有绘制图案。
1858年5月31日,危地马拉总统拉斐尔·卡雷拉颁布法令,下令再次更换国旗,新国旗由七个自上而下的横长方形相连组成,颜色顺序依次是深蓝、白色、红色、黄色、红色、白色和深蓝,居中的黄色横长方形面积占整个旗面的三分之一,其余的横长方形面积各占整个旗面的九分之一,其中政府用旗在黄色横长方形中央绘有当年采用的新国徽图案,而民间用旗没有绘制任何图案。
1871年6月30日,以米格尔·加西亚·格拉纳多斯和胡斯托·鲁菲诺·巴里奥斯等为首的自由派人士通过革命使得自由派掌握了危地马拉的国家政权;同年8月17日,为了纪念中美洲独立50周年,危地马拉总统米格尔·加西亚·格拉纳多斯颁布第12号法令,又一次更换国旗,该法规定新国旗由从左到右的三个竖长方形相连组成,颜色依次是天蓝色(玛雅蓝)、白色、天蓝色(玛雅蓝),以区别于前中美洲联邦其他国家;11月18日,危地马拉政府颁布第33号法令,采用了新的国徽,并将新国徽图案绘于国旗中央。
参见词条:萨尔瓦多共和国国旗、洪都拉斯共和国国旗、尼加拉瓜共和国国旗
危地马拉共和国国旗呈长方形,长宽比为8∶5,旗面由从左到右的三个面积相等的竖长方形相连组成,颜色为天蓝色(玛雅蓝)和白色,源自中美洲联邦共和国国旗的颜色,左右两边的竖长方形颜色为天蓝色(玛雅蓝),居中的竖长方形颜色为白色,白色竖长方形的中央绘有危地马拉共和国国徽图案,图案为白色羊皮纸卷轴,卷轴上用西班牙文写有“LIBERTAD 15 DE SETIEMBRE DE 1821”(即自由,1821年9月15日)的字样,卷轴上方伏着一只格查尔鸟,两支带三角刺刀的雷明顿式步枪和两柄长剑在卷轴后方交叉,剑、枪下方两侧饰有月桂叶花组成的花环,花环在底部相交。
历史上,危地马拉和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及尼加拉瓜等国均为中美洲联邦共和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危地马拉同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三国国旗在颜色和图案上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
危地马拉共和国国旗中,左右两边的蓝色分别代表着太平洋和大西洋加勒比海,同时代表着天空,象征着忠诚和正义,同时也象征着柔和与力量;白色象征着纯洁、完整、正直、信仰、服从和坚定等品质,也象征着对自由与和平的追求,旗面中央的危地马拉共和国国徽是危地马拉国家主权和民族精神的象征。
危地马拉共和国国旗是危地马拉的象征,是危地马拉国家文化、历史和民族遗产的一部分。是共和国的标志和“最高勋章”。
1967年11月30日,危地马拉政府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对1871年以来有关国旗和国徽的法律执行情况进行研究。1968年9月12日,危地马拉政府根据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下达了有关危地马拉国旗和国徽的法令,该法令规定危地马拉国旗是危地马拉最崇高的标志,危地马拉公民需要对国旗表示尊敬,国旗上面不附带有任何附加文字,并再次重申了国旗的样式和象征意义。
法令规定,制作国旗的个人或组织团体在制作前应事先向危地马拉文化与美术总局提出申请,国旗在交付使用前,上述机关要进行相应检查;所有公司、单位、企业、团体和个人拥有的国旗如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需要进行更换。
在官方举办的活动中,国旗出场或升起时,需要演奏《掷弹兵之歌》(西班牙语:La Granadera,中美洲联邦共和国时期的国歌)。
危地马拉的民间用旗和商船用旗的长宽比例同官方用旗的长宽比例相同,均为8∶5,但民间用旗和商船用旗在旗帜中央不带有国徽图案。
危地马拉共和国境内的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立法机关、军事基地、学校和广场等公共场所需要全天悬挂危地马拉共和国国旗,国家边境地带也需要悬挂国旗以表示领土主权,驻外机构亦需要全天悬挂国旗。在一些特定公共节日,如军人节(6月30日)、国旗日(8月17日)、独立日(即国庆日,9月15日)和革命纪念日(10月20日) 等,公共和私人建筑上也需要悬挂国旗。
危地马拉共和国国旗的图像可以用作危地马拉共和国国家奖项荣誉的要素或纹章基础,以及各种官方机构的旗帜、徽章及纹章标志等。
危地马拉共和国旗旗面的国徽中绘有危地马拉国鸟——格查尔鸟,格查尔鸟性情高傲,酷爱自由,被视为爱情、自由、爱国、友谊的象征,有“自由之鸟”的美称。每年的8月17日是危地马拉共和国的“国旗日”(西班牙语:Día de la Bandera)。
2008年8月6日,参加北京奥运会的危地马拉奥运代表团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运动员村举行了升旗仪式,升旗手升起了危地马拉国旗。
2022年8月17日,在危地马拉城国家文化宫前,危地马拉公立和私立学校的学生们举行了升国旗仪式,文化和体育部、国防部等政府部门官员也出席了仪式。文化和体育部部长费利佩·阿吉拉尔·马罗金在升旗仪式上呼吁民众尊重国旗,同时教导后代尊重国旗,以维护国家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