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9 11:13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是2021年7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修订了国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
起草阶段
编制单位承接《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修订工作后,结合有关管理经验、国际公约的有关要求、技术经济状况和中国环境管理需求,对《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拟修订控制指标进行了分析;结合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对二噁英污染控制技术及控制机理进行了分析评估,并开展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修订的技术经济分析工作,围绕项目相关工作开展焚烧设施的案例研究,编制完成《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开题报告、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初稿。
2010年3月16日,通过了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北京主持召开的开题论证会。
2014年8月,完成《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并于2014年10月,在中国范围内征求意见。
2015年3月,完成标准送审稿文本及编制说明。
2015年7月,原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了该标准送审稿的专家研讨会,专家提出补充排放限值中的日均值,补充后需二次征求意见。
2018年6月14日,原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召开了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技术审查会,技术审查委员会专家一致通过了该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技术审查,并提出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技术特点,进一步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等意见。
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多次对标准修订工作提出建议,于9月初召开标准工作会议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编制组进一步对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了修改完善。
2006年7月5日,国家标准计划《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20065927-Q-467)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提出,由467(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2020年12月24日,国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
2021年7月1日,国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实施。
国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2009)规则起草。
该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完善了危险废物的定义;
主要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陈曦、陈扬、陈刚、任志远、刘俐媛、崔勇、曹云霄、于晓东、侯海盟、赵岩、张广鑫、金重阳、蒋帅、王龙、姚芝茂。
参考资料:
国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选址、运行、监测和废物贮存、配伍及焚烧处置过程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该标准适用于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不包含专用多氯联苯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设施)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以及新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设计与施工、竣工验收、排污许可管理及建成后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
已发布专项国家污染控制标准或者环境保护标准的专用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执行其专项标准。危险废物熔融、热解、气化等高温热处理设施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若无专项国家污染控制标准或者环境保护标准的,可参照该标准执行。该标准不适用于利用锅炉和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参考资料:
国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的修订是基于中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管理需求和技术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管理要求,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完善中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标准体系。该标准的修订,完善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管理要求,并填补了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的空白,实现了与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协调统一,共同完善了中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标准体系。
二是有利于提高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行业水平。该标准的修订通过完善设施技术性能指标及提升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将有效推进技术进步并加速老旧设施淘汰,促进危险废物焚烧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
三是有利于控制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环境风险。该标准的修订通过加严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明确消毒处理污染控制要求,强化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将会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全过程的污染控制效果,降低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