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分级

更新时间:2024-07-02 10:46

危险源分级实质上是对危险源的评价。危险源分级一般按危险源在触发因素作用下转化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与危险源引起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划分。

按危险源转化为事故可能性大小

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将危险源划分为六级:

按事故危险程度

从危险源转化为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来划分危险源等级:

国标或行业标准规定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了一些危险源的危险等级,以下就是其中的几例。

1.国标GB33608—1983按坠落高度(即与基准面的高差)把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危险源)划分为四级:

一级:2~5m;

二级:5~15m;

三级:15~30m;

四级:30m以上。

2.《煤矿安全规程》按平均日产1t煤涌出的瓦斯量和瓦斯涌出形式。把矿井瓦斯(瓦斯爆炸危险源)划分为三级:

低瓦斯矿井:涌出10m1以下;

高瓦斯矿井:涌出10m1以上;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3.冶金系统危险源等级划分标准

原冶金部(1993)冶安环第264号文颁布的《冶金企业危险源(点)分级、控制和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危险源(点)划分的等级。根据发生事故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性的程度,一般分为四级。

一级危险源(A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很大,并难以控制,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事故地方。

二级危险源(B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并较难控制,容易发生伤亡或多人伤害的地方。

三级危险源(C级):虽然导致重大事故风险较小,但事故经常发生或潜伏有发生事故可能性较大的地方。

四级危险源(D级):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地方。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