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17 01:45
即期外汇交易(Spot Exchange Transactions):又称为现货交易或现期交易,是指外汇买卖成交后,交易双方于当天或两个交易日内办理交割手续的一种交易行为。即期外汇市场交易通常在当日或两个营业日内交割,一般在成交后的第二个营业日内进行交割,如伦敦、纽约、巴黎等市场。在中国香港市场,港元兑美元的即期交易是在当天交割,港元兑日元、新加坡元、澳元等则在次日交割,除此之外的其他货币则在第三天即成交后的第二个营业日交割。
即期外汇市场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市场,由银行和外汇经纪商组成,公司和个人只能作为银行的客户,通过银行进行即期外汇买卖,他们不能成为市场的直接成员。目前,即期外汇市场无论在总交易额上还是每笔交易的平均交易额上都有远远超过外汇市场的其他交易方式。如期货、远期和期权等。在中国.个人外汇交易主要是在即期外汇市场,个人不能直接进行交易,必须通过银行,想从事这一业务的个人可以到已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银行去开户。
顺汇(favourable exchange)是一种汇款方式,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以某种信用工具(如汇票),通过其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将款项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支付方式。其过程是银行在国内收进本币,在国外付出外汇。因其汇兑方向与资金流向一致,称为顺汇。在顺汇方式下,客户用该国货币向外汇银行购买汇票,等于该银行卖出外汇。
顺汇涉及的当事者:
(1)汇款人(remitter),通常为债务人或付款人;
(3)汇出行(remitting bank),是受汇款人委托向收款人汇款的银行;
(4)解付行(paying bank),是受汇出行委托,接收汇出行的汇款并向收款人解付款项的银行,也称汇入行。
汇出行与解付行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银行收妥本币,卖出外汇后,按照客户的要求采用电汇、信汇和票汇方式通知债权人或收款人所在国的分支行或其代理行,按当天汇率将其外币存款账户上的一定金额的外汇支付给收款人。这样,该外汇银行在自己账户上增加了客户支付的该国货币,而在国外的外币账户存款却减少了相应的外币额。
顺汇的三种具体形式:
电汇交割方式,简称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T/T)。银行卖出电汇是汇款人的申请,直接用电报、电传通知国外的汇入银行,委托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电汇交割方式就是用电报、电传通知外汇买卖双方开户银行(或委托行)将交易金额收付记帐。电汇的凭证就是汇款银行或交易中心的电报或电传汇款委托书。
票汇交割方式,简称标汇(Demand DRAFT,D/D)。银行卖出汇标是指汇款银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国外汇入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交由汇款人自行寄给收款人或亲自携带前往,凭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种汇款方式。票汇交割是指通过开立汇票、本票、支票的方式进行汇付和收帐。这些票据即为汇票的凭证。
信汇交割方式,简称信汇(Mail Transfer)。银行卖出信汇是汇款银行应汇款人伯申请,直接用信函通知国外的汇入银行委托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信汇交割方式是指用信函方式通知外汇买卖双方开户行或委托行将交易金额收付记帐。信汇的凭证就是江款行或交易中心的信汇付款委托书。
上述三种汇款方式的成本与效益是不同的。在汇款收付过程中,收入本币与付出外币之间因汇款方式的不同存在着时差,从而决定不同汇款方式的不同汇率,而汇率高低又取决于时差的长短。汇款在途时间长,银行可利用这笔资金的时间就多,收益就大,但费用会变小,因此银行报价也较低,反之,时间短,银行可利用这笔资金的时间就短,收益就小,但费用会变大,这就是银行报价较高的原因。一般来说,电汇在途时间最短(1~2天),银行无法利用这笔资金,因而电汇汇率较高。信汇与票汇主要是靠邮寄,传递时间较长,银行有机会利用这部分汇款来获利,其汇率要比电汇汇率为低。实际上,这之间的差额,相当于邮寄期间的利息收入。现阶段汇率一般都是以电汇汇率为基础来计算的,电汇汇率成了即期交易的基础汇率。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国际通信日益电脑化,邮期也就大为缩短,因此几种汇款形式之间的差别正在逐渐缩少。
逆汇(adverse exchange)即托收方式,指由收款人(债权人)出票,通过银行委托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汇票上所列款项的一种支付方式。由于这种方式的资金流向与信用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就称之为“逆汇”。对外汇银行来说,在逆汇方式下,客户向银行卖出汇票,等于银行付出本币,买进外汇。外汇银行接受收款人的托收委托后,就应通知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按照当日汇率向付款人收取一定金额的外币并归入其开在国外银行的外汇账产上。其结果,该银行国内本币存款账户余额减少了,而在其外币存款账户上却增加了相应的外币金额。
例:在1998年9月10日,纽约花旗银行与日本东京银行通过电话达成一项外汇买卖交易,花旗银行愿意按1美元兑136.85日元的汇率卖出100万美元,买入13 685万日元;而东京银行也愿意按同样汇率卖出13 685万日元,买入100万美元。9月11日,两家银行分别按对方的要求,将卖出的货币解入对方指定的账户内,从而完成这笔买卖。
即期外汇交易介绍
即期外汇交易是外汇市场上最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即期外汇交易占外汇交易总额的大部分。主要是因为即期外汇买卖不但可以满足买方临时性的付款需要,也可以帮助买卖双方调整外汇头寸的货币比例,以避免外汇汇率风险。企业通过进行与现有敞口头寸(外汇资产与负债的差额而暴露于外汇风险之中的那一部分资产或负债)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即期外汇交易,可以消除两日内汇率波动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由于即期外汇交易只是将第三天交割的汇率提前固定下来,它的避险作用十分有限。
是以双方约定的汇率交换两种不同的货币,并在一到两个营业日后进行清算的外汇交易。
交割时间的决定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外汇交易双方一旦达成买卖协议,交易价格就已确定。再由于外汇交易与其他商品交易不同,并不能当时就进行资金的收付。外汇交易涉及的金额较大,而汇率又在不停的波动,所以,在所有的外汇交易市场上,都有其固定的标准交割日,以免于出现分歧和经济纠纷。
大多数是在成交后的第二个营业日进行交割即期外汇交易是在周末成交的,其交割日一般也应顺延。即期外汇交易市场的报价及其分类在即期外汇市场上,一般把提供交易价格(汇价)的机构称为报价者,通常由外汇银行充当这一角色;与此相对,外汇市场把向报价者索价并在报价者所提供的即期汇价上与报价者成交的其他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个人和中央银行等称为询价者。
在外汇市场上,报价银行在报出外汇交易价格时一向采用双向报价法,即同时报出银行买价与卖价(请注意,这里的买价与卖价是对于银行来说的),在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下,报价是不相同的。直接标价法下,银行报出的外汇交易价格是买价在前,卖价在后。如,1998年3月19日,日本东京银行报出美元对日元的开市价为:US$=JY115.70-115.80,其中前面这个数表示报价银行买入美元(外汇)付出日元的价格,后面的数(JY115.80)表示报价银行卖出美元收回日元的价格。
间接标价法下,银行报出的即期外汇交易价格是卖价在前、买价在后。如:1998年3月17日,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德国马克的收市价是:US$=DM1.6615-1.6625,前面一个数是美国银行卖出德国马克的价格(即客户用1美元只能买到1.6615德国马克),后面一个数是美国银行买入德国马克的价格(即客户要用1.6625德国马克才能买到1美元)。即期外汇交易中,报价的最小单位(市场称基本点)是标价货币最小价格单位的1%,如德国马克的最小价格单位是1%马克(即芬尼),则美元兑换德国马克的交易价格应标至0.0001马克,假如美元兑德国马克的汇率从1.6410/20上升到1.6430/40,则外汇市场称汇率上升了20个基本点或20个点。又如人民币,其最小单位是1%元(即分),则美元兑人民币的交易价格应标至0.0001元。对银行报价惯例的了解在外汇市场上,为了保证外汇交易的正常运行运行,各地外汇市场逐步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交易惯例,所以,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这些惯例是十分必要的。
A、除特殊标明外,所有货币的汇价都是针对美元的,即采用以美元为中心的报价方法。在外汇市场上,外汇交易银行所报出的买卖价格,如没有特殊表明外,均是指所报货币与美元的比价。如,东京银行1998年3月18日报出日元的开市价是117.30/40,这一价格就是指日元与美元的即期买卖价格。
B、除英镑、爱尔兰镑、澳大利亚元、新西兰元和欧洲货币单位的汇价是采用间接标价法以外(以一单位货币等值多少美元标价),其他可兑换货币的汇价均采用直接标价法表示(以一单位美元等于多少该币标价)。此外,任何标价法下,报价银行报出的买价是指其愿意以此报价买入标的货币的价格,反之亦然;买价与卖价之间的价格差别称为价差。
C、对所有可兑换货币的报价,报价银行都必须同时报出买、卖两个价。当报价银行的外汇交易员对问价方报出某种货币买卖价的同时,这一银行也就承担了以这一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额货币的义务,但条件是询价方同意在报价方报价的基础上立即成交时。至于报刊公布的外汇交易中间价,只是供读者参考,不能作为外汇交易的依据。
D、在通过电讯(如电话、电传等)报价时,报价银行只报汇价的最后两位数。如,美元对德国马克的汇价如果是US$=DM1.6615/25,报价银行的交易员一般只报为15/20。在了解了银行报价的一般惯例后,有些人可能会问,银行报价有无依据可循呢?其实,银行在报价时也是有其原则的,了解银行报价的依据对个人交易者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并可以此作出自己可接受的报价范围。银行报价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
a、市场行情:市场行情是银行报价时的决定性依据。包括:1、现行的市场价格,一般是指市场上上一笔交易的成交价或是指市场上核心成员的买价或卖价。2、市场情绪,即指报价行对外报价时,市场时处于上升或下降的压力之下,这种依据具有很大的主观性。
b、报价行现时的某种外汇数量多少情况:如,若询价方需要买入银行持有较多的某种外汇时,银行报价时一般会较低报价以便于抛出该货币,减少风险。
c、国际经济、政治及军事最新动态:报价银行所在国家及西方主要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的繁荣或萎缩、财政的赢余或赤字、国际收支的顺差或逆差、政治军事动荡与稳定等,都会引起外汇行市的动荡不安。报价银行的外汇交易必须时刻注意并以此调节本行的报价。
d、询价者的交易意图:有经验的交易员在报价时,能够推测问价方的交易目的(买入或卖出),借此调整报价。如,问价方意欲卖出某种货币,报价则稍稍压低一点;反之则抬高一点。
指买卖成交后“钱货两清”的行为,交割日为成交当天,称当日交割(value today);交割日为成交后第一个营业日,称翌日或明日交割(value tomorrow),交割日为成交后的第二个营业日,称即期交割或即交割(value spot)。
指两个清算国银行都开门营业的日期,一国若遇节假日,交割日按节假日天数多少顺延。
指外汇市场上的经办人。其职责是每天将企业、公司或私人客户买卖外汇的命令集中起来,按各种外汇将这些用书面或电话陆续发给银行的命令进行登记,尔后根据头寸和价格决定买进或卖出,使银行之间很快地找到对象而成交。外汇交易员之间,往往使用神秘性的技术语言(行话),并且要在几秒钟之内当机立断,交易技术性强。例如,客户向一家银行询价,银行交易员必须考虑对方的资信、买入或卖出的币别和数量、银行本身外汇头寸情况以及市场汇率趋势等,立即决定报价。
指外汇银行在交易中报出的买入或卖出外汇的汇价。一般采取“双档”报价法,即外汇银行在交易中同时报出买价(bid rate)和卖价(offer rate)。
如US$1=HK$7.7516~7.7526,前者为买入价,后者为卖出价。银行的买卖价格之差(spread),就是外汇银行买卖外汇的收益,一般为l‰~5‰。在实际操作中,外汇交易员不申报全价,只报出汇率小数点后的最后两位数。同上例,如果当时汇率为US$1=HK$7. 7516~7,7526,则香港银行接到询问时就仅报出:16~26或16/26。这是因为外汇汇率变化一天之内一般不会超过最后两位数,用不着报全价,这也是银行报价的习惯。如果汇率在一天内暴涨暴跌,打破惯例,又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