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莉

更新时间:2023-01-17 16:31

厉莉,女,汉族,1978年8月生,四川内江人,中共党员。房山人民法院庭长助理、全国人大代表。

简介

厉莉,女,汉族,1978年8月生,四川内江人,中共党员。

现任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助理。

2002年2月,登记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

2007年、2009年,两次捐献骨髓。

曾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北京市先进工作者、首都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

人物经历

2002年2月,厉莉在大学毕业后登记成为一名骨髓志愿捐献者,她始终信守着这份承诺和责任。

2007年,厉莉倾力帮助一名身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患者;

2009年,得知患者病情复发后,她再度为其捐献。这是她继2007年为其捐献后第二次倾力相助、再赋新生,也是她坚守利他精神、无私奉献他人的生动写照。她用自己坚定不移的无私博爱谱写了感人至深的生命赞歌,受到人们的广为称颂。

2011年9月20日,在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中荣获全国助人为乐模范称号。

2018年1月30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北京市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所获荣誉

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北京市先进工作者;首都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2011年度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

人物自述

在法律触及不到的地方,道德通过示范激励、善恶评价调节着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如同灿烂星空般永恒,永远震撼着我们的心灵。

我认为,以爱心、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天下无讼”,才是法律的最高境界。在一起农业承包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发生肢体冲突,我在现场劝阻时竟被推进了鱼塘。调查结束回到单位时已经接近傍晚,我和助理开始整理分析调查笔录。当我发现疑点打电话询问一位当事人时,通过自身道德实践,结合当法官的经历,我深切体会到,一个美好的社会应当没有争名夺利的欲求,没有拜金虚荣的纷争,有的只是对爱心与良知的坚守,对精神富足和崇高价值的追求。我希望有更多的人来践行道德精神、传递道德力量,若是每个人都栽下一棵道德之树,十三亿人就能筑起一座屹立世界的绿色长城

是真心为我们着想的!”这样,凭着对当事人的理解和真诚,我化解了一个个纠纷和争执。从2010年4月第一次开庭到2011年10月,我审结商事案件481件,其中调撤429件,一审服判息诉472件,无一错案、上访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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