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3 13:42
原因和结果的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联系。由原因所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在哲学上认为,原因和结果的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和被引起的联系。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是原因,由原因所引起的现象是结果。
因果是事物时间属性的反映,是事物发展连续性的表现。
由于万事万物普遍联系着,所以每一种结果的产生都具有无穷多的原因。
这些原因有一类是它本身具有的属性及状态,人们称其为内因;另一类是它所处的外部环境,人们称其为外因。
因果联系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原因在先,结果在后。
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首先,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二者不能混淆和颠倒。这是原因和结果区别的确定性。
其次,原因和结果又是统一的,表现在:
1 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的。原因之所以是原因,是相对于它所引起的结果而言的。
2 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具体的因果联系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别是确定的,但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中, 原因和结果的区别又是不确定的。
3 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作用的。原因和结果的关系中,不仅原因引起结果,而且结果也可以反过来作用于自己的原因,引起原因的进一步变化,这就是彼此之间互为因果。
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因果联系的客观性是指,因果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果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无不处在一定的因果联系之中。任何事物或现象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它们也都会引起一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