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5 17:09
原鹅龙(学名:Procheneosaurus)意为“在鹅龙之前”,过去因为其小型头骨与眼睛前方的低矮颅顶,而被分类于鸭嘴龙科。
亚冠龙(学名Hypacrosaurus)又译高背龙,是鸭嘴龙科下的一属恐龙,与冠龙的外貌相似。就像冠龙般,亚冠龙有高及圆的中空头冠,但却没有那么大及笔直。它的名称的意思是“接近最高的恐龙”,是因它几乎与暴龙一样大。亚冠龙的两个物种都是生活于上白垩纪的加拿大艾伯塔省及美国蒙大拿州,约7600万至6800万年前,且是北美洲最晚发现的有头冠、且化石状况良好的鸭嘴龙科恐龙。长期以来,亚冠龙是一个没有太多研究的属;直到1990年代,才仔细研究了蛋巢、蛋及刚孵出幼体。
原鹅龙目前被视为是无效的恐龙,而其化石被认为属于不同赖氏龙亚科的幼年个体。
在彼得·达德森(Peter Dodson)在1975年研究中,首次将原鹅龙的原有化石归类于冠龙与赖氏龙;后来的研究,另增加了亚冠龙。原鹅龙过去有5个种,包含:P. praeceps、宽齿原鹅笼(P. altidens)、短颅原鹅龙(P. cranibrevis)、竖额原鹅龙(P. erectofrons)、以及P. convincens。前四者发现于北美洲,第五种发现于亚洲。
在1920年,加拿大古生物学家威廉·狄勒·马修(William Diller Matthew)将一个位在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头骨与骨骸的照片,命名为原鹅龙(Procheneosaurus),该化石出土于加拿大亚伯达省的恐龙公园组,年代为上白垩纪的晚坎潘阶。原鹅龙的命名普遍不认为具有效性,而该标本后来被建立为Tetragonosaurus。但是,理查·史旺·纳尔(Richard Swann Lull)反对Tetragonosaurus的用法,继续使用原鹅龙。
模式种P. praeceps是由威廉·帕克斯(William Parks)在1931年命名,根据一个发现于恐龙公园组的头骨命名。在当时,帕克斯原本将该种建立于Tetragonosaurus之内,并包含了马修命名原鹅龙的最初标本。P. praeceps的头骨现属于赖氏赖氏龙(Lambeosaurus lambei)。尽管原鹅龙的命名早于赖氏龙,赖氏龙仍是有效名称。
宽齿原鹅龙也发现于恐龙公园组,原本为宽齿糙齿龙(Trachodon altidens),是在1942年由理查·史旺·纳尔与尼尔达·莱特(Nelda Wright)改归类于原鹅龙。宽齿原鹅龙的化石只有一个上颌骨,可能也属于赖氏龙,但难以确定。
短颅原鹅龙也是发现于恐龙公园组,是在1935年由查尔斯·斯腾伯格(Charles Mortram Sternberg)命名,当时为Tetragonosaurus的一种。化石大于其他种。彼得·达德森认为该种是冠龙的幼年个体。新的研究显示,根据模式标本的头骨关节,该化石是个赖氏龙的幼年个体,而其他化石则属于冠龙。
竖额原鹅龙是由帕克斯命名,当时为Tetragonosaurus的一种,化石是一个发现于恐龙公园组的头骨。彼得·达德森认为该种是冠龙某一种(C. casuarius)的幼年体。另外一个骨骼,发现于美国蒙大拿州双卖迪逊组,年代为上白垩纪的晚坎潘阶,似乎是斯氏亚冠龙(Hypacrosaurus stebingeri)的幼年个体。
P. convincens的化石是一个几乎完整骨骼,只缺少口鼻部与尾巴末端,发现于哈萨克斯坦,年代为白垩纪晚期。该种是由苏联古生物学家罗特杰斯特文斯基(Anatoly Konstantinovich Rozhdestvensky)再1968年命名。P. convincens可能是咸海牙克煞龙(J. aralensis)的异名,也可能足以成立个别的属。
由于亚冠龙的高神经棘及特殊头冠形状,很容易将它们从有冠的鸭嘴龙科(即赖氏龙亚科)中辨识出来的。神经棘的长度是其连接的脊椎高度的5-7倍,使它的背部很高。头颅骨上的空心冠很像冠龙的头冠,但其顶部更尖,没有那么高,两边较宽,及在后部有小型的骨质突起物。亚冠龙不像其他的赖氏龙亚科,头冠的气道并不呈S形。亚冠龙估计约有9.1米长,体重达4公吨。它的骨骼很像大部份的鸭嘴龙科,唯臀部有一些独特的特征。它是双足或四足的草食性恐龙。已知的两个物种高棘亚冠龙(H. altispinus)及斯氏亚冠龙(H. stebingeri),若以一般的方法是不能区分的,因为斯氏亚冠龙被描述成为早期赖氏龙及后期亚冠龙的过渡物种。斯氏亚冠龙成体的头颅骨很像高棘亚冠龙的头颅骨,两者的头颅骨侧面非常相似。
自从研究了它的头颅骨后,亚冠龙就被分类在鸭嘴龙科下的赖氏龙亚科,这个分类一直被沿用至今。在赖氏龙亚科内,亚冠龙很接近赖氏龙及冠龙。在1994年,杰克·霍纳(Jack Horner)及菲力·柯尔(Phil Currie)提出斯氏亚冠龙是赖氏龙与高棘亚冠龙的过渡物种。而在1989年,Michael K. Brett-Surman则提出亚冠龙及冠龙是同一个属。这些属(尤其是冠龙及亚冠龙)都是赖氏龙亚科中,冠饰为榔头状或罩状的演化支,这个分支有时不正式的称为赖氏龙族。在2004年,Daisuke Suzuki等人在重新描述日本龙时,发现日本龙与斯氏亚冠龙之间很亲密,显示亚冠龙可能是并系群的。但这个说法却被推翻,从一个更完整的赖氏龙亚科分析中,亚冠龙的两个物种形成了一个分支,与冠龙及扇冠大天鹅龙是近亲,但不包括日本龙。
亚冠龙的正模标本是由巴纳姆·布郎(Barnum Brown)于1910年替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挖掘的。这些标本(编号AMNH 5204)发现于加拿大艾伯塔省红鹿河附近的马蹄铁峡谷组,年代为上白垩纪的早马斯特里赫特阶,由部份颅后骨骼构成,包括几节脊椎及部份骨盆。布郎于1913年描述了这些遗骸与其他颅后部分,并建立成亚冠龙属,一个类似栉龙的新属。当时并没有发现头颅骨,但后来却发现及描述了两个头颅骨。
在这段期间,小型、有冠的鸭嘴龙科化石都被描述成独立的属及种。最先被描述为亚冠龙的就是鹅龙(Cheneosaurus),它的化石是从马蹄铁峡谷组发现的一个头颅骨及一副四肢骨头、脊椎及骨盆。后来,威廉·狄勒·马修(William Diller Matthew)将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内的编号AMNH 5340化石命名为原鹅龙(Procheneosaurus),这个化石是从蒙大拿州的双麦迪逊组发现的。在1970年代前,这两个分类单元都承认为有效的属,直至彼得·达德森(Peter Dodson)证明了鹅龙很有可能是赖氏龙亚科的幼体为止。虽然他最关切的是属于恐龙公园地层的冠龙及赖氏龙,但他仍指出鹅龙应该包含了现今高棘亚冠龙的幼体。这个建议后来被接纳,但却没有被正式地检验。发现于双麦迪逊组的原鹅龙,与其他经达德森研究的标本不同,而有理由相信原鹅龙与直至1994年才命名的斯氏亚冠龙,两者可能是同一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