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20:37
厦门市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5年4月,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批准并在厦门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由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结成的地方银行业自律组织。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厦门市各中外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银联公司等与银行业务密切相关的非金融企业,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承认本章程,也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
厦门市银行业协会(Xiamen Association Of Banks),成立于2005年4月,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批准并在厦门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由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结成的地方银行业自律组织。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厦门市各中外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银联公司等与银行业务密切相关的非金融企业,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承认本章程,也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
截至2010年3月,厦门市银行业协会共有35家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包括中外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厦门市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单位组成。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组成。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2名组成。
厦门市银行业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根据工作需要,厦门市银行业协会设立4个专业委员会,包括自律工作委员会、维权工作委员会、服务工作委员会、协调工作委员会。
厦门市银行业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