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7 12:13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6月08日,注册地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86号地铁大厦B座10楼,法定代表人为陈卫文。经营范围包括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道路、桥梁、隧道、码头、仓储、市场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3、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经纪与代理;4、从事酒店业、物业管理、监理、证券业、贸易的投资;5、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制品、百货、五金交电;6、批发机械电子设备;7、建筑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4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系厦门市政府授权的资产经营一体化的集团性企业之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亿元,主业围绕厦门市的城区开发与建设,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是国家建设部核定的具有综合开发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公司。
特房集团公司前身——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1984年1月。二十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质量为本、信誉第一”的原则,以丰富的综合开发经验、先进的开发与营销理念,不但成功开发了湖里2.3平方公里的土地,更积极参与土地竞拍,先后竞得厦门2002G01地块、厦门2003G03地块、厦门2006XG01地块、厦门X2006G01地块、漳州2002A04地块、漳州2002A05地块等总面积 近300万平方米的多幅土地。公司现已开发建成了康乐新村、前埔安居工程、南泰苑、海景公寓、青翔花园、豪景阁、特房G01新座、特房华苑等数十个居住小区,漳州锦绣一方、蓝湾国际、特房新G01等商品房项目均出现热销的良好局面。在代建省、市重点工程厦门软件园二期项目中,公司发挥出“特别能战斗”的精神,为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大发展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优质的工程、良好的售后服务为公司赢得了“特房——房产精品”的良好口碑。
多年的企业信用建设,使公司成为诚信经营的楷模。公司连续多年获得“厦门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AAA级信用企业”、并被评为“福建省首届最佳信用企业”、“福建省300家最佳形象企业”、“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三十佳单位”、“中国城市运营商50强”、厦门市城乡建设管理十佳单位、文明单位等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审,公司还获得了“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荣誉称号。“守合同、重信用、诚实经营、一诺千金”已成为社会各界对特房地产的一致评价,“特房”品牌不仅成为厦门市著名的地产品牌,也已成为“福建省著名商标”。
总经理、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庄健
自1998年起,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和代建的各项工程均被评为市级优质工程,其中,前埔南区二组团获得国家建设部“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康乐新村被国家建设部评为“国家安居工程优秀住宅小区”、南泰苑及前埔南区共七个竣工单体住宅被评为福建省“省级优质住宅工程”“福建省双十佳建筑”、特房青翔花园被授予“优质楼盘放心房”、海景纯公寓被推介为“健康住区”、特房“锦绣一方”获得“中国经济型住宅特别贡献楼盘、国际花园住区、影响中国的三十大社区”等多项荣誉称号。
公司将承继二十多年的综合开发经验以及诚实守信、专业实干的经营作风,充分发挥公司的各项资源优势,在公司资产和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进一步拓展“特房地产”的品牌内涵,坚持以“质量”和“信誉”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致力于把特房集团建设成为一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信誉高,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全国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广大民众再创精品。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21年11月,入围2021福建企业100强榜排名第9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