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1 09:34
厦门艺术学校系全日制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厦门艺术学校及76年复办的福建省艺校厦门戏曲班、厦门分校。1991年9月17日,由厦门市政府批准为市属普通中专学校,隶属市文化局和市教委领导。
厦门艺术学校学校实行“小学校大社会”的新型办学模式。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学校先后与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等高等艺术学府联合创办了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民间舞厦门试验班、中国戏曲学院歌仔戏表演和文化艺术事业管理大专班。
北京舞院厦门班93年毕业后组建中国第一家民间舞专业表演团——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并按全新的体制,与厦门戏曲舞蹈学校实行团校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多年来成功地走出了集教学、创作、表演三结合和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新路子。小白鹭民间舞团以其朝气蓬勃和浓郁民族特色、精湛演技著称,几年来出访美国、日本、新加坡、菲律宾、新西兰、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澳大利亚和香港等地演出,享誉海内外。厦门戏曲舞蹈学校与小白鹭舞团在省级和中央舞蹈大赛中也频频获奖,并多次应邀参加文化部、中央电视台文艺晚会,引人瞩目。江泽民、胡锦涛、朱镕基、乔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观看小白鹭舞团与戏曲舞蹈学校师生演出,并亲切接见和称赞。2000年2月,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受到国家人事部和文化部联合表彰,荣膺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杨炳维 1958年-1961年 厦门艺术学校负责人
张吉甫 1958年-1961年 厦门艺术学校党支部书记
陈昭寰 1976年-1981年 福建省艺校厦门芗剧班负责人
林立 1976年-1981年福建省艺校厦门芗剧班负责人
卢萍 1976年-1981年 福建省艺校厦门芗剧班负责人
许文辛 1976年-1981年 福建省艺校厦门芗剧班负责人
苏时珍 1976年-1981年 福建省艺校厦门芗剧班负责人
黄含龙 1978年-1982年福建省艺校厦门芗剧班主任
刘秀玉1979年-1985年 福建省艺校厦门芗剧班副主任
1985年-1988年 福建省艺校厦门戏曲班副主任
1988年-1991年福建省艺校厦门分校副校长
叶丽娟 1992年-1995年厦门戏曲舞蹈学校党支部副书记
邱曙炎 1995年-2003年厦门戏曲舞蹈学校副校长
梁薇 2003年-2004年厦门戏曲舞蹈学校副校长
曾若虹 1986年 福建省艺校厦门戏曲班负责人
1987年 福建省艺校厦门戏曲班主任
1988年福建省艺校厦门分校校长
1991年 厦门戏曲舞蹈学校校长
2005年-2009年厦门艺术学校校长
种俐俐 1995年 厦门戏曲舞蹈学校副校长
2005年厦门艺术学校常务副校长
2009-2013年 厦门艺术学校常务副校长、法人
1995-2009年小白鹭民间舞团党支部书记
2009年-2013今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团长
崔勇 2013年至今 厦门艺术学校校长、法人
2013年至今 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主任
冯珍珍 1995年厦门戏曲舞蹈学校党支部副书记
2005年至今厦门艺术学校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
2009年至今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党支部书记
李莉莉 2003年 厦门戏曲舞蹈学校校长助理
2005年至今 厦门艺术学校校长助理
魏小春 2009年至今 厦门艺术学校校长助理
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在市文化局和市教委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学校的行政工作,对外代表学校,其职责范围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教育方针,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规定,领导和依靠全校师生员工,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2.全面领导主持学校的行政工作,对学校的教学、总务、财务、保卫、招生、分配等各项工作,拥有决策权和指挥权。
3.负责召开校务会议、行政工作会议,协调各项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参加教职工大会,报告学校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管理。
4.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方案,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教职工的培训、考核和晋升工作。
5.领导制定和实施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搞好工作总结,组织交流经验,认真搞好学校管理改革。
6.负责审批对外行文,批办上级来文,处理涉外事宜。
7.掌握学校经费,批准各部门开支计划,组织编制学校经费预、决算。
8.掌握学校财产,审批属于固定资产的调拨、借用和核销工作。
9.关心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发动和组织师生开展“教书育人”的活动,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立一个良好的校风。
10.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办好各项福利事业,解除职工后顾之忧。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党委和领导部门的决议、指示,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2.参与学校人事、招生、分配及大笔经费开支等重要工作的研究和决策。
3.领导和组织党员、教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中特理论”以及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文件和政治时事等,提高党员和教职工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4.教育党员廉洁奉公,充分发挥党员在教学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教职工,维护和支持校长履行职权,带领全体教职工完成教学任务。
5.保证监督党员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保证国家和学校的利益不受侵害,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纠正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
6.加强对教学改革的领导,支持教职工的改革行动,把握改革方向,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
7.领导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发动学校师生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树立良好的校风。
8.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据自己的特点进行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9.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标准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做好领导干部和党员的考察鉴定工作,注意发现、培养人才,执行党的纪律,收缴党费。
10.教育党员和师生员工,提高谨惕,同一切坏人坏事和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厦门小白鹭业余艺术学校系厦门艺术学校、厦门小白鹭民间舞团所属的我市唯一一所专业性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并具有一套科学、规范、系统的教学模式和办学经验的社会艺术培训机构。
为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规范业余艺术教学,配合厦门“艺术之城”的建设和学校素质教育,我校面向社会各阶层人士、少儿以及港、澳台同胞,开设各种形式,多种内容、富有民族特色的音乐、戏曲、舞蹈、影视等艺术表演培训班。
成立近两年时间,我校分别在我市七个培训基地和校本部开办二十多期,四十多个教学班,近六百人次的少儿舞蹈及教师培训(包括金门、台湾地区两期舞蹈夏令营),促进了厦门艺术事业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式,提高艺术教育水平。我校经福建省舞蹈家协会舞蹈艺术考级委员会批准,成立福建省舞蹈家协会 舞蹈艺术考级的授课点和考级点。同时经中国艺术中专协会委托成立了中国民族民间舞等级考试福建分中心。 我们将一如既往,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普及社会艺术教育,丰富市民的业余文化和节假日生活,尽我们的一份力量。我们热诚欢迎每一个爱好艺术的朋友加盟,共同为厦门艺术之城的建设,添砖加瓦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
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仓里路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