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观察

更新时间:2024-08-27 16:14

参与式观察,指研究者深入到所研究对象的生活背景中,不暴露研究者真正的身份,在实际参与研究对象日常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所进行隐蔽性的观察。

定义

根据观察者融入情境的差异,观察法可分为参与式观察法(Participant Observation,也称“参与观察法”、“参与研究法”)、非参与式观察法(Non-ParticipantObservation,也称“非参与观察法”“局外观察法”)。

参与式观察是案例研究和质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调查研究的重要方法,最早由Linderman(1924)提出,他将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观察者分为“客观的观察者”(类似于“非参与式观察者”)和“参与式观察者”。参与式观察起源于“田野工作”(Field Work,也称“田野作业”“田野方法”等),这种方法第一次应用于Malinowski在特罗比恩岛上的实地调查研究中。随之,这一方法在人类学民族志民俗学社会学,以及农学、旅游学、宗教学的研究中得到推广,近年来正尝试将其引入到管理学等其他领域。

分类

在参与式观察法中,根据观察者身份是否公开,可以细分为公开性参与式观察法、隐蔽性参与式观察法。

公开性参与式

在研究场景中,如果公开观察者的身份,则为公开性的参与观察,适用于一些不涉及特殊内容、特殊群体、特殊情境的研究,如普通的企业调研、乡村调查、经济调查等。这一方法的好处是告知被调查者并表明研究者身份,以期获得非正式渠道的理解或正式渠道的合作,比较适用于企业等组织引入外部顾问,进行项目设计或问题诊断。当然,这一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即被调查者一旦得知自己受到研究者的关注,可能会在被观察的过程中改变自己的言行。

隐蔽性参与式

在研究场景中,如果没有公开观察者的身份,则为隐蔽性的参与式观察,适合访问一些特殊群体或行业,或者针对某些特定的研究情境,如涉嫌犯罪的群体、一些难以治愈的疾病患者和边缘化的特殊群体、公检法等国家暴力机关或监狱等高度限制性的情境。

与非参与观察

参与式观察法几乎适用于人类生活各个方面的研究,采取此方法可以描述发生了什么、所涉及的人或物、事发的时间和地点、发生的过程和原因等研究者所关注的问题,即回答何时(When)、在什么地方(Where)、对哪些对象(Who)、采取哪一种或几种方式(What)以及如何发生(How)、为什么发生(Why)等问题。所以,参与式观察法尤其适用于研究人类生活所体现的社会文化背景,从局内人(Insiders)而非局外人(Outsiders)的视角研究事件的发展过程、人与事件的关系及组合、事件的时间连贯性和模式等。

相比之下,非参与观察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跳出场域”的特点,难以全面和深入回答何时、何地、何人、何方式以及如何发生、为何发生等问题,特别是后两个问题是需要长期深入观察甚至需要融入环境才能发掘和回答的问题。“非入场”的要求无形中给非参与式观察设定了“观察距离”和“心理距离”,使得观察者在研究过程中必须保持中立与均衡,必须既“不站队”也“不挑边”,淡化先入的感情色彩和后入的心理认同,始终保持一定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如果研究设计无需过于深入,或者无需求全责备,非参与式观察法客观平和的视角往往会获得中立平衡的观点或结论。

优缺点

其优点是:不破坏和影响观察对象的原有结构和内部关系,因而能够获得有关较深层的结构和关系的材料;同时,更容易靠近被调查者、接近因果关系的本质、了解潜在关系的真相。

其缺点是:参与式观察和非参与式观察也存在一定局限,由于研究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如处理不当易影响观察的客观性;并且花费时间较长、需要大量的人财物投入、必须依靠被调查者的理解和支持,也可能受到被调查者中“小群体”或“小团体”的误导和心理抵制等而在研究初期难以有力开展,或者可能导致阶段性研究结果受到一定影响和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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