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山

更新时间:2024-01-31 13:36

参山,管理参务用语。指官府规定的开采山参地界。

清制,开采山参地界分为两个地区,一为吉林所属宁古塔之乌苏里、绥芬、罗拉米、玛延山、英额岭东山,黑龙江之蒙古鲁山;一为盛京所属之额尔敏、哈尔敏等处无关风水地方。吉林乌苏里、绥芬等处开采事宜, 由吉林宁古塔承办; 额尔敏、哈尔敏开采事宜,由钦派管理参务大臣一人会同盛京将军办理。清代参山,均于无关风水之地,每值开采,各该将军于年前奏明;或应歇山,亦确实具奏。每逢开采,以每年春夏,令刨夫持票入山。乌苏里、绥芬为大山,每年由副都统带同弁兵,于春间刨夫入山之先,分往搜查,秋间则押同刨夫出山;吉林宁古塔、珲春、三姓等界内各地小山,由协领分带兵役搜查,严拿栽种秧参、偷挖私参之人。每年于查山事竣后,将经由地方情形汇奏一次。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