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6 18:01
参照规章,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考并仿照规章有关规定的精神,但不能在法律文书中引用规章的有关条款。参照规章也包含着人民法院对规章的审查、规章作为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不能以规章为依据审理行政案件,只能参照规章。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