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1 13:48
双(拼音:shuāng)是汉语一级通用规范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战国文字,其古字形像一手抓住两只鸟。双的本义指两只鸟,引申泛指成双成对的,又引申为二或二的倍数的、偶数的。
会意字。此字始见于战国文字。战国文字作图1,字形上部为两个并排的“隹”字(“雔”),“隹”的古字形像小鸟。两个小鸟并排,表示一对小鸟。下部的“又”字表示手。这两个字形组合在一起,指一只手捉住一对小鸟。本义是两只鸟。战国文字所从之“又”,变易作“乂”。篆文承自战国文字,下部作“又”。隶书承自战国文字,下部从“乂”。楷书承自篆文而定体。现代通行的简化字始见于唐代敦煌变文写本中,由两个“又”字组成,成了两只手了。用两只手来表示一双手。
“双”由本义引申为“一对”,如“白璧一双”,就是“白璧一对”的意思。由“一对”之义也可以引申为“偶”的意思,与“单”或“只”相对,如:“唐朝故事,只日视事,双日不坐。”(《宋史·礼志》)这几句话的大意是:过去唐朝的典章制度,单日坐堂办公,双日则不坐堂。凡“偶”就有比较的可能,所以“双”字又可以引申为“比较”或“匹敌”之义,如“其像无双”(宋玉《神女赋》)。也就是说:其相貌无人能与她匹敌(相比)。
(表格信息来源:《汉语大词典》《汉语大字典》《现代汉语词典》)
【卷四】【雔部】所江切(shuāng)
双,隹二枚也。从雔,又持之。
【注释】雔(chóu):成对的鸟。
“双,隹二枚也”注:见隹部只下。《方言》:飞鸟曰双。雁曰乘。
“从雔,又持之”注:所江切。九部。
所江切,平江生 ‖双声东部(shuāng)
双,偶也。两只也。又姓,出《姓苑》,后魏有将军双仕洛。所江切。七。
【戌集中】【隹部】 双;部外笔画:10
《唐韵》所江切。《集韵》《韵会》疎江切,并音䉶。《说文》:隹二枚也。从雔,又持之。《后汉·王乔传》:有双凫,从东南飞来。
又《玉篇》:两也。《仪礼·聘礼》:凡献执一双。
又《玉篇》:偶也。《诗·齐风》:冠绥双止。笺:五人为奇,而襄公往从而双之。
又兽名。《山海经》:南海之外,赤水之西,流沙之东,有三靑兽相幷,名双双。注:郭璞曰:言体合为一也。公羊传所云双双而俱至者,盖谓此也。吴任臣云:兽经曰:文文善呼,双双善行。《骈志》云:双双合体,蛩蛩假足。《麟书》曰:双双俱来,孟极是覆。
又鸟名。《公羊传·宣五年》:其诸为其双双而俱至者与。疏:旧说云:双双之鸟,一身二首尾,有雌雄,随便而偶,常不离散,故以喩焉。○按《公羊传》疏与《山海经》注异。
又《正字通》:温庭筠诗:招客先开四十双。王弇州注云:双,五亩也。四十双,二百亩也。或曰唐书南诏传:官给田,四双为二百亩。
又《云南杂志》:俗耕田,三人使二牛,前牵,中压,後驱,犂一曰为一双。
又陶九成《辍耕录》谓一双为四亩。佛地以二亩为一双,盖各从其方俗而名之,非有成数也。
又姓。《正字通》:南北朝孝子双泰贞。
又《集韵》朔降切。音淙。偶也。
又叶所终反。谢惠连《七夕》诗:弄杼不成藻,耸辔骛前踪。昔离秋已两,今聚夕无双。
【规范提示】左旁“又”的第二笔捺改点。
【写法】❶左“又”略小,右“又”略大。❷左“又”的㇇(横撇)与长点相交于横中线。❸右“又”的㇇(横撇)起笔于竖中线,撇尖伸向左“又”下;捺脚低于左“又”并超出上部。
注意:方言字音的声母和韵母用国际音标标注;各方言点的字音以当地城区中老年人口音为依据,仅作参考
(参考资料:《汉语方音字汇》、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