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0 18:07
双十暴动,是1956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在香港九龙及荃湾等地发生的一次骚乱,事件的导火线是徙置事务处职员在10月10日(即“中华民国国庆”)移除悬挂在李郑屋徙置区之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及大型“双十”徽牌。黑帮和暴徒带领不良分子趁火打劫,到处抢掠及引发骚乱。事件酿成约有443人受伤,59人死亡;警队则有107人受伤。
1949年,大量原来倾向国民党之人员移居香港。每年10月10日时值“中华民国国庆”(又称“辛亥革命纪念日”),他们聚居的地方皆会挂上大量“中华民国国旗”,数量甚多,旗海飘扬。
1956年10月3日,市政卫生局徙置事务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规定不得在徙置区的楼宇墙壁张贴旗帜或装饰物,但不反对悬挂旗帜。10月10日上午9时,两名徙置事务处职员撕去张贴在李郑屋徙置区G座6楼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并于10时30分拆除悬挂大厦外墙的大型“双十”徽牌。居民发现后,数百名群众于上午11时包围徙置区办事处,两名职员一度重贴旗帜以平息事态,奉召到场的警员在劝阻民众后离开。未几,人群再次聚集,到下午1点左右已达2000人,示威者其后向警方提出三项要求,包括要求香港当局政府送出一串十万头的鞭炮;在大厦外墙悬挂孙中山及蒋介石的画像及“中华民国国旗”;徙置区职员登报道歉,并向孙中山及蒋介石的画像下跪叩头认错。示威者的要求未获当局答应,并且与警员对峙。
1956年10月10日下午2时,由助理警务处长率领的60人防暴队奉召到场低调的戒备。直到2时25分左右,两名徙置处职员离开办公室时被追打,示威者不满警员出手营救,于是从附近的士多取出汽水樽,向警员投掷。防暴队于是施放四枚催泪弹,驱散群众。至2时30分,四队约360人的防暴队抵达现场支援,其中一队防暴队正处理大楼传出的火烟时,被示威者从两座两座徙置楼宇之骑楼上抛掷石头,于是再发射三枚摧泪弹。警员其后发现示威者将徙置区办公室抢掠一空,大批家私及档案被纵火焚烧。直到下午3时30分,警方认为骚乱大致平息,两队防暴警察在现场戒备,青山道重开。
然而,10月10日傍晚6时30分左右,示威者再度集结,以粗言秽语辱骂警察。示威者于傍晚7时展示大型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并开始强行冲击警察的防线,不时向警员掷石。晚上8时10分,防暴队再次施放催泪弹驱散群众,但群众在青山道及东京街交界再次聚集,试图扩大骚乱的范围。
正当李郑屋徙置区的骚乱正遂步平息之际,一群由黑社会十四K及和安乐的黑帮成员携带国民党旗,在10日晚上10时率众由石硖尾徙置区出发,并在大埔道及青山道交汇处集结,向车辆掷石,袭击附近的嘉顿厂房。警方其后封闭多条道路,禁止新界及九龙南部的车辆直往骚乱地区,并调派五支防暴队在场驱散群众,政治部探员亦到场进行调查。由于抗议群众四处集结分散,使得主要以警棍及摧泪烟作为武器的防暴队难以应付。
此时,两部奉召前往青山道的消防车驶进大埔道及青山道交汇处时,被掷石袭击,其中一辆的司机头部受伤,消防车失控撞上行人路,酿成2死及多人受伤。到场拯救的救护车被抗议群众围攻,随后到场的一辆陆军救护车的司机被硬物击中,失控撞上已失事的消防车。前往现场视察的副消防局长所乘坐的吉普车,驶至大埔道与南昌街交界附近,被截停推翻并纵火焚烧。警方随后增援至11队防暴队现场,但骚乱已经蔓延至长沙湾及旺角一带,暴徒于凌晨试图冲击位于旺角道的旺角警署,骚乱一直蔓延到柯士甸道,抗议群众化整为零的捣毁劫掠,更冲击左派工会及学校,一直持续到凌晨5点才恢复平静。
10月11日上午10时,抗议群众再度集结,青山道的南华玩具厂、中建国货公司、广州钢窗厂先后被袭击,嘉顿厂房再度被暴徒掠夺及纵火。深水埗、旺角及油麻地一带继续有抢掠事件。部份地区被右派三合会封锁后,路过者被要求挂上“青天白日旗”方准放行;未有国旗者只能以5元至20元不等(当时原价为5角)的高价,即场向三合会买旗。由于情况未受控制,警务处长麦士维下达命令:“对暴动不惜以任何需要之方法尽速加以控制,如因情况需要时,应断然对暴徒开枪。”暴力抗议仍然持续,深水埗邮局被袭,多处有车辆被焚烧,外国人亦成为袭击目标,暴徒截停外国人驾驶的车辆,拖出乘客拳打脚踢。瑞士驻港领事馆的副领事兼参赞恩斯特(Fritz Ernst)及其夫人,在下午1时许乘搭的士驶经大埔道及青山道交汇处,被把的士推翻并纵火焚烧,事件造成两人及副领事夫人死亡、副领事重伤。警方在场拘捕7名参与事件的抗议群众。
10月11日中午12时30分,布政司戴维德代理休假的港督葛量洪主持会议,检讨骚动局势,并决定出动驻港英军协助。英军派出三营步兵连同侦察车开往九龙,协助警方防暴队于下午2时重新布防,逐步稳定场面。傍晚,政府决定当日下午7时30分至10月12日上午10时在九龙实施戒严,期间所有公共交通停止服务,渡海小轮及九广铁路英段停驶,部分公共服务停顿,其后将戒严延至10月14日上午10时,为香港历史上的首次戒严。三营陆军驻守各区警署,将九龙分为三个防卫区:第一营负责九龙西北一带的主要暴动地区,南至界限街;第二营负责界限街至柯士甸道一带的旺角及油麻地等地,东至九广铁路沿线以西;第三营负责九广铁路沿线以东的东九龙地区。驻港英军更于10月11日傍晚至10月14日实施空中侦察,驻港皇家空军及皇家香港辅助空军共出勤25架次,监视骚乱的最新发展。
西九龙地区的局势虽然逐步稳定下来,但骚乱蔓延到九龙城、土瓜湾及荃湾等地。2千余民众在下午5时许大肆破坏停泊九龙城巴士总站(现世运公园)的巴士,位于侯王道的长城制片厂及万里片场被抢掠。红磡黄埔船坞在傍晚有暴徒集结,向警察掷石,警方其后开火连击并动用装甲车驱散群众;观塘道三间小型工厂、李郑屋、大坑东、牛头角及何文田等徙置区在10月11日至12日期间,均有零星的纵火报告。
10月11日下午4时30分左右,50多名女工集结在宝星纱厂外,高唱反动歌曲。该厂宿舍曾于10月9日发生拆旗事件,该厂主管曾经命令右派工人移除宿舍内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右派工人认为厂方干涉他们庆祝“中华民国国庆”,于是在10月10日至11日在华兴学校举行会议决定通过暴力解决。10月11日晚上,暴徒先后冲击会德丰纱厂、东南纱厂、宝星二厂及南海纱厂,要求厂方挂上“中华民国国旗”、开除左派工人、承认右派工会、日后雇请员工要得到右派工会同意等。暴徒又到工联会工人医疗所、纺织染工会福利部及丝织工会福利部所在的木绵下村,以及位于海坝村的搪瓷工会荃湾分会,在上述左派机构大肆抢掠纵火,殴打职员,一名工人医疗所的助理护士遭到轮奸。
警方与驻港英军逐步平息骚乱后,大举搜捕参与暴动的人员,在李郑屋、大坑东等地拘捕1千多人,并根据1956年10月14日制定《1956年非常时期(拘留)规例》有权无须经过裁判司署审理而拘留疑犯14天,以便侦讯,经港督酌定后可将扣留期间再度延长14天。
警方采取果断行动并拘捕参与暴乱人士。在超过6000名被捕人士之中,有3000多人经审查后获释,1455人被控以违反戒严令罪名,当中1241人被判有罪,入狱七日至两个月不等。至十一月底,其余被拘禁的740人当中,有291人被判有罪,包括51人被判“暴动及非法集会”罪,103人被判“身为三合会会员”罪及两人被判“怀藏军火”罪。干犯暴动罪者,刑期由六个月至两年;干犯暴动兼身为三合会会员罪者,刑期由一年至三年;干犯身为三合会会员罪者,刑期由六个月至两年。
最后暴乱在11月14日平息,总共最少造成60人死亡,300人受伤,超过1000人被捕,当中部份人被逮捕释出境后选择前往台湾。
港督葛量洪于1956年12月23日将《九龙及荃湾暴动报告书》送呈殖民地部大臣,指出并无证据显示事件是有预谋发动,而是支持国民党政权的三合会成员试图扰乱社会秩序,而达致其犯罪目的。葛量洪所持的主要理由包括:暴动范围仅局限在九龙地区,而未有组织性的蔓延到港岛地区;次暴动的中心——九龙北部,一直是香港罪案率偏高的地区;暴力事件多为国民党支持者与三合会成员连结,向左派工会清算旧帐,试图夺取劳工界的主导权,而并非带有鲜明之政治目的等。
虽然港府在《九龙及荃湾暴动报告书》坚称没有证据显示事件是被策划,但国民党特务在事件发展与推动唆使无异相当明显。1950年代为逃离战火而来港的大量内地移民谋生艰难,经济情况不佳,加上政治的挫败感,最终酿成骚乱。
1993年上映的电影《一代枭雄之三支旗》(黄泰来导演;吕良伟、叶玉卿主演)部分情节描述双十暴动的发展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