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19:31
1956年,双鸭山建立气象站。1984年,增加了预报服务。1992年9月15日,1992年9月15日升格为双鸭山市气象局。
气象预报和情报。人才培养取得了实效,一大批年轻干部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平均年龄在32岁以下,女干部占45%。尤其是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从抓职工思想入手,改造办公环境,提高人员素质,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得到了全体职工的一致称赞。今天的气象局,环境整洁优雅,职工精神振奋。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办理黑龙江省气象局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11月,双鸭山市气象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